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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查处一家违规小作坊豆腐加工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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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18日,阆中市食药监稽查大队对位于沙溪街道办大河梁村一户非法进行豆腐加工制作售卖的小作坊进行了查处。扣押了5种食品添加剂总计30.5袋,黄豆原材料44袋总计1760kg,并责令该作坊立即停业。

  3月18日上午12时许,该市食药监稽查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沙溪街道办大河梁村有一户人家在进行违规豆腐加工制作售卖,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立即赶往现场,进行核实调查。

  记者跟随执法人员赶往现场查证。首先映入记者眼帘的是庭院中杂乱摆放的制作工具和各种杂物,第一印象就是杂乱脏。随后,记者跟随执法人员进入豆 腐加工的原料储藏室,室内制作豆腐用的原料黄豆全是用鸭饲料袋这种非食用袋进行包装的,而且大多黄豆都已经发霉烂掉了,食品添加剂也是散乱摆放着。

  紧接着,记者跟随来到豆腐加工制作坊,一股股刺鼻的怪味迎了上来,各种制作工具随便摆放着,地上的污水、桶里的残渣,墙上的污渍令人恶心。作坊中,不仅味儿难闻,而且制作条件极为简陋,整个环境条件尤为恶劣。

  经调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该作坊未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没有相关有效的健康证明,作坊没有任何“三防”设施,环境卫生极差,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能提供检验合格证明和进购票据,随处摆放同时没有进行“五专”管理。

  针对现场情况,执法人员对查处的5种食品添加剂总计30.5袋,黄豆原材料44袋总计1760kg进行了扣押。同时,对于使用非食品袋进行食品 原料包装的行为将根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对食品原料是否合格?食品添加剂是否超范围、超量使用等情况正在作进一步调查核实。

  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为确保全市人民吃上放心安全的食品,不仅执法部门要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食品经营者也要积极遵守相关食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进行食品加工,每一位市民也要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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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仔细的阅读了,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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