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消费者优先”理念
呼唤维权自觉、倡导依法维权
引导科学理性消费
借“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由中共通江县委宣传部
通江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家单位:
特别在红军广场举行了“新消费.我做主”大型主题宣传活动。
有幸我公司被邀请来到3.15活动现场,
并代表电商企业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及现场的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有幸来到今年的3.15的活动现场,为规范电子商务市场服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诚信、规范、健康的网上购物环境。作为一名电商经营者,在此郑重承诺:
一、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履行经营者的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信息披露真实:宣传内容客观,有助于消费者做出理性选择。
三、价格标示清晰明确:合理定价,规范促销,不搞虚假宣传。
四、合同规范公平竞争,文字通俗易懂,平等交易,正当获利,不以不正当经营手段破坏市场秩序。
五、严格落实七日退货制度,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公平解决消费者争议,满足消费者合理要求。
六、尊重保护消费者隐私,不随意公开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在消费者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网络购物环境,使消费者在真正了解电商企业后,敢于消费、乐于消费、安全消费、放心消费。
谢谢大家!
通江县巴山人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