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镇滨湖社区刘平书记违纪违规事件 一、违法修建商业用房二幢,约二千平米。听说是新安镇镇长批准的,没有建房许可证,没有规划许可证,一切手续不完备。(有图片),新安镇杭镇长,多次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但是,该刘书记的房屋就是被包庇下来了。 二、新安镇政府杭镇长批准是公益性的,但是,刘书记改变用地用途,现在作为商业开发,办加工厂。 三、刘书记在违法修建二幢房屋时,离307省道约三米,国家规定《公路管理条例 》二十九条 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这样算来,刘书记的违法建筑超过国家规定十多米了。侵占公路边沿的预留空间。 四、刘书记在个人违法修建房屋时,做工的工人是占用新安镇移民房屋来生活、和住宿。没有付移民房屋任何租金。 五、刘书记在违法建房时,公然把剩余的建筑拉圾任易堆放在307省道上,占用公路半边,直到2014年底公路交付划线时才清理。共计约二年。(有图片), 六、更有甚者,作为一个刘书记是共产党员,一个杭镇长将要提拔的书记,还明目张胆的盗用国家救灾帐篷二个,放在未完工的房内给建筑工人生活起居。(有图片) 七、狐假虎威、假传圣旨,国家改地工程是国家投资的金土地工程,新光村五组的池塘湾的金土地工程是由政府招标的工程,但是刘书记企图强行以“你要承包给我(指刘书记),我才给你改造土地”。欺骗村民,企图强行承包土地几百亩。想把新安镇的土地都承包在他手中。 八、强买强卖,找政府杭书记撑腰,以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新江村二组刘元成等几个人的大榕树。此榕树是卖给外人6万元的,刘平书记找政府杭书记等人垄断不准外人购买,而多次去做卖树人的工作,最后逼迫以4万元成交。现在卖方还在以少得2万元向政府索要。 综上所述:新安镇滨湖社区刘平书记的种种不妥行为,完全丧失了党员干部的廉政规定,提拔使用的新安镇政府书记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请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部门依照实名举报的规定,限时用书面形式回复举报人。 实名举报人: 2015年2月28日 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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