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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法:夫妻双方以离婚为手段,通过夫妻财产分割协议逃避共同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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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3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该财产分割协议无效。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利,这是婚姻法关于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之一。夫妻双方以离婚为手段,通过夫妻财产分割协议逃避共同债务的行为,属于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其本质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这种协议是无效的,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离婚后的男女任何一方清偿债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特别提醒:夫妻之间关于共同债务如何承担的协议不得对抗债权人,即使是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判决书确定的共同债务承担办法,债权人亦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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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3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3-23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为又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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