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2-14新闻发言人陈智敏给3-1的几句告诫的话
巴南广高速公路3-1,你们虽然与TJ2项目部签订了合同,也是无效和违法的,因为tj-14分部原承包人并未退场,也并未签订退场协议。
你们的积极作为应该是,将TJ2付给你们的、应由你们代为支付的14分部应给的外债款项及时支付14分部列出的清单上的人员(你们3-1 、TJ2、巴广渝公司几方在去年年前都已确认了的)。如果仍然不付,则完全是你们不对。你们要进场,必须如此办理,或者将钱转给原承包人自己去偿付债务,除此之外别无选择。
你们扣到钱不付款又想进场施工,应该是白日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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