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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莫球铭唐

[法律咨询] 绵阳中院调到省高院的法官罗加茹为绵阳交警开脱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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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8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发表于 2015-7-8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发表于 2015-7-8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发表于 2015-7-8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发表于 2015-7-8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发表于 2015-7-8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发表于 2015-7-8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发表于 2015-7-8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发表于 2015-7-8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发表于 2015-7-8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发表于 2015-7-8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楼主| 发表于 2015-7-8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豆腐干豆腐干人 发表于 2015-7-8 09:28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 ...

理论上是这样,但也有昧着良心收黑钱,出具假报告颠倒黑白的骗子,包括一些文物鉴定专家。司法鉴定也是这样。

发表于 2015-7-9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猎豹哥哥 发表于 2015-7-9 19:46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 ...

理论上是这样,但也有昧着良心收黑钱,出具假报告颠倒黑白的骗子,包括一些文物鉴定专家。司法鉴定也是这样。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最高法一位副院长栽了,基层法院那些贪官污吏为期不远。

 楼主| 发表于 2015-7-28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省高院追究罗加茹伪造行监117号文件的罪行!既然省政法委说行监117号文件是空头文件,那么这份仔文件是怎么出笼的?公章是假的,还是伪造?强烈要求省高院查清楚!

 楼主| 发表于 2015-8-4 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各位网友关注此帖,我说的完全是事实,所有证据都发在网上的,绵阳交警与四川高院的法官相互勾结,他们都是强势团伙,根本不怕我们老百姓,但他们一味这样歪曲事实,颠倒黑白,终究会丧失民心,引起群众反感。只有党的纪检部门和论坛里的有识之士,才给了我莫大的信心和勇气。我一定和他们斗到底,相信他们这伙败类是秋后的蚂蚱,猖狂不了几天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9-29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交警视为遮羞布、挡箭牌和救命稻草的省高院再审判决书,其实是从绵阳中院调到省高院刑一庭任法官的罗加茹为了贪图利益,一手制造的破烂货,请看它是怎么出笼的吧:一年前省高院先发了立案通知和暂缓审理的通知,一年后当事人杨国华在罗加茹的唆使才补交了申诉书,另外一个当事人刘武辉根本就没有参与诉讼。这在程序上就严重违法,所以所谓省高院的判决书完全是非法的,站不住脚的。更滑稽可笑的是,省高院2002年5月23日开庭,2003年7月23日判决,可早在2000年12月4日,罗加茹给南充中院刘副院长的信中,就挑明了高院副院长张建魁的观点,这难道不是他们互相勾结狼狈为奸的铁证吗?不用多说了,铁证如山,不容狡辩!人民,终将把这些司法界的罪人押上历史的审判台!

 楼主| 发表于 2015-10-8 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玩弄权术,相互勾结,狼狈为奸,执法犯法,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这就是绵阳交警和省高院刑一庭法官罗加茹等人以主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少数人干下的好事,但历史饶不过你们,人民饶不过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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