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129|评论: 0

[闲情·杂谈] 巴中市完善出台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3-28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巴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巴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巴中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巴中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奖励兑现实行“属地管理、分级承担”的原则,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来信、走访、网络、电话等方式,向食品药品监管、公安、质监、工商、农业等部门咨询举报,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与调查处理的实事结论相符,按举报等级的不同,分别以案件货值金额的5%、3%、1%给予举报人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500元的,按举报等级给予相应奖励;根据举报线索最终判定为刑事犯罪,按规定兑现奖励金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奖励;上述奖励最高奖金一般不超过30万元,经调查举报的案件涉及多个地区甚至更大范围,涉案金额很大、社会影响很坏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恶性案件,对举报人超过上述标准的奖励,须报经当地政府批准。
      《办法》的出台,旨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推进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确保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满意(0)
不满意(0)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