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溪实验中学有人贪污生活费”一说的回复
首先感谢各位网友一直以来对云溪实验中学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现在我就“云溪实验中学有人贪污生活费”一说作如下回复:1、我校星期天举行的是青少年宫活动,开设的科目有:篮球、排球、跳绳、乒乓球、羽毛球、田径和部分文化科目,至于补课一说并不成立;2、我校学生的生活费的收取是这样:周内每天15元(如学生因假没有就餐,由班主任申报、学校考察后,直接退给未就餐学生假内的生活费);至于青少年宫活动,我校每次收取学生的生活费每人每天(星期日)15元,学生就餐费用每人11.5元,每次活动请教师72人次、服务人员27人、所以每次活动将付99名从业人员的工资,还有水、电、气的耗资,自开展青少年宫活动以来,学校每学期就青少年宫活动一项就从公业务经费中列支3万元左右。所以“有人贪污生活费”一说纯属子虚乌有。感谢各位网友的质疑!特此回复。
盐亭县云溪实验中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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