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件事情属实,那么巴州区的问题就严重了。几个问题可以责问巴州区政府了:
1、监督执法到哪里去了。规划批复的单位应该是主要协调机构了,因为审批是你的责任,事后监督也少不了你,因为你最清楚规划细节。不要说要城管负责执法,我觉得就是个伪命题,因为城管能否看懂你的规划图都难说。
2、法律缺位问题。业务委员会应该在该小区具有一个独立法人的身份,该小区所属街道办事处应该登记该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从民事方面来说,该委员会不知道该起诉谁:监管单位还是违章业主。其实从法律层面来说,业主委员会应该起诉规划局,因为规划是你批的,任何违规建筑都应该由你来限期协调处理,具体行权问题是政府内部运行机制问题。也就是哪里来就应该哪里去的因果关系。如果业务委员会要起诉违章建筑业主,那么问题就会单一化,为什么?说白了就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犯法的温床就不会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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