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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于原平昌县水泥厂汉王庙集资楼产权事宜的反映请房管局、纪委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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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1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汉王庙原平昌县水泥厂集资楼,两栋四个单元,楼层10楼,是汉王庙开发最早的房产之一,2007年就已经交房,至今无法办理产权,2010年向房管局反映过,说该楼手续不全,说什么土地证、建委什么手续没有,请问作为最早进入汉王庙修建的房屋,没有基本的手续就开始建房,请问我们的监管部门在干啥,你们吃共产党的饭,拿人民的血汗钱,就是这么干工作的吗,还叫我们自己去跑手续,简直是混账,你们的工作不作为,导致手续不全,现在水泥厂2008年改制,早就卖了,我们咋跑手续,请房管局作答,请纪委查出是否有暗香操作、个人工作不作为行为,你们最近不是在抓典型吗,这就是活生生的典型,我们水泥厂集资楼全体住户拭目以待,看看我们的政府咋办事。。。。。。。。。。。。。。。。。。:'(:'(:'(:'(:'(:'(:'(:'(:'(:'(:'(:'(:'(:'(:'(,联系人:平昌县汉王庙居委会水泥厂社区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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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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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15-3-31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意思是你们现在还没拿到提地证和房产证?

 楼主| 发表于 2015-3-31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的公信力真的值得思考,正规的房子办不到房产证、土地证,郁闷:'(

发表于 2015-3-31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在90年代修建的教职工集资楼,也没有人去具体过问,但年倾其价值所有才买个房,现在没人予以确认产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31 12:07
幸福e家的房子也是这样,交房好几年了

发表于 2015-3-31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房管局的领导只知道收钱,开个首套房证明收取40元,同时需要两张原件证明你就得花80元,而且没有发票只有收据,他们一年那公章卖那么多钱去哪里了?水泥厂宿舍楼办房产证一直都没有相关部门过问,房管局说手续不齐,建设部门说个人办不了相关手续,去县政府问让去房管局问,老百姓办个事情难啊,水泥厂宿舍楼的同志们团结起来,准备好相关材料直接到中纪委的网站提起诉讼吧,要不然靠县政府这帮人永远都办不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31 13:35
混帐官员在平昌国还真不少,钱权交易。腐败至极

发表于 2015-3-31 13: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这样的事!房子修好近10年还没房产证,那些房产相关部门当初都去干啥了?

发表于 2015-3-31 13: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这样的事!房子修好近10年还没房产证,那些房产相关部门当初都去干啥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31 13:59
这样的问题会得到解决的

发表于 2015-3-31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问题确实应该解决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31 20:41
:hug:

发表于 2015-4-1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房管局的只会装聋作哑,因为这就是他们一手导演的结果,房子都住快10年了都无法办理房产证、、、、、、、、、
发表于 2015-4-1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纪委举报电话12388      共有四种举报通道:  来访    来信      电话      网络        其中网络举报差不多已经占一半   其优点是省时   省力   省钱   欢迎拨打12388肃清地方贪腐
发表于 2015-4-1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县房产管理局
关于"原平昌县水泥厂汉王庙集资楼产权事宜的反映请房管局、纪委作答"一帖的调查回复

尊敬的业主:
您们在“平昌论坛”上反映购买原平昌县水泥厂集资建房,2007年交房,至今无法办理产权证一事,现就该集资建房关于产权登记的相关情况作如下回复:
一、关于产权登记
房屋权属登记实行申报制。平昌县水泥厂于2000年以修建职工住房的名义动工建设该住宅楼,2004年底竣工并交付使用,迄今为止该单位未提供该集资建房的用地、规划建设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和集资建房批文等相关手续向我局申请该集资建房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从而导致购房户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分户登记,领取权属证书。
二、关于监管职能
按照现行房地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房管局职能,房屋在申请初始登记之前,对建设单位(个人)无监管职责,因此平昌县水泥厂修建的集资建房从征地到建设再到竣工,其建设行为是否合法,房管局均无职责对其监管,更不存在房管局有暗箱操作或个人工作不作为的现象。
三、处理及建议
为保护您们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该项目已竣工交付使用多年,建议:由您们全体业主推选1-3名业主代表
督促或依法诉讼水泥厂或其主管部门,迅速完善该集资建房相关建设及批准手续并申请办理初始登记手续,以便您们办理分户登记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特此回复


平昌县房产管理局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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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红奥楼主:
    您好!
    您所反映的房管局开证明一张收40元一事,现回复予您:自2012年起,房管局就已取消证明收费事项,不知道您是什么时候出具的证明?   
    若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827-3111222。

           平昌县房产管理局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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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平昌房管 发表于 2015-4-1 11:30
大红奥楼主:
    您好!
    您所反映的房管局开证明一张收40元一事,现回复予您:自2012年起,房管局就 ...

我是2010年开的,现在手里都还有你们收费的两张收据条

发表于 2015-4-1 14: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由您们全体业主推选1-3名业主代表
‘’督促或依法诉讼水泥厂或其主管部门,迅速完善该集资建房相关建设及批准手续并申请办理初始登记手续,以便您们办理分户登记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看来只有找主管单位城市建设规划局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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