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 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由于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所以运输公司向您收取1万元押金的做法 有悖法律规定,应当全额退还给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5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公司坚持不退还押金,您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之后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您的合法权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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