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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盐亭财神

[灌水•大厅] 【转帖】盐亭某线抄袭桑梓社区网原创作品和图片的帖子值得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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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7 18:17
中央巡视组/纪检监察组驻进四川      
    组  长  施建明:手机号:13520666543
13601244044
    副组长  曾志勇:手机号:13992602628
15801360139
    副组长  白海军:手机号:13911389312
    主  任  張雁冰:手机号:13520554628

真实性未证实。

发表于 2015-4-8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什么叫抄袭?网上多的去了。。凤凰网经常转载环球网的新闻也叫抄袭。。况且论坛转帖很正常。。一篇新闻报道被重复到很多网站也很正常,何必大惊小怪。

发表于 2015-4-8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版权!共建诚信。不能纵容失德失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8 11:39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第七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个人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三)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四)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五)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行为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8 17:34
呵呵。这就是针对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法纪条例。

发表于 2015-4-10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25 11:06
一家人就没一个要脸的!还想当官!以为共产党真是歪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26 16:45
我在盐亭论坛的帖子也被他们偷过,莫求名堂

发表于 2015-8-1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正常转载啊,列明了出处的,桑梓社区也是转载。

发表于 2015-8-3 00: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8-3 0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3 21:39
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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