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买包子吃出注射器针头,扎伤口腔,达达超市对“包子事件”的回应! 关于2015年3月22日包子事件的叙述 达达企业
原文转载乐享西昌 晚上20:19分,一自称苏姓男性和一女性顾客找到达达购物广场步行街店对工作人员说,男性顾客吃了在该店买的小笼包子里面有一颗注射针头,并把它口腔戳破,商场立即安排人员陪同顾客到州一医院进行检查,顾客要求进行抽血化验,医生建议三天后在做抽血化验,随即医生开了100元的消炎药。
下图为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检验报告
通过了解当事人苏姓男子叫苏浩(检验单上叫段斌),系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工作人员,与检验单姓名不符
2015年3月23日我商场工作人员主动联系顾客询问病情,顾客当时就说他马上来解决,下午4点钟左右两顾客到达达购物广场办公室与门店主管进行协商,该顾客自我介绍说:他姓苏,在医院上班,一家人都在州一医院工作,他人身受到了伤害要求商场赔偿人民币8万元。主管说:人的身体健康最重要,同时州一医院医生建议三天后到医院做全面检查,顾客也同意了我们的建议。2015年3月25日,我公司安排工作人员陪同苏姓男子到州一医院进行了抽血化验,医生说下午14:30分才能拿结果,苏姓男子主动提出下午15点到我商场进行协商解决,一直等到下午16:40左右他们才到,我们请求他把化验单据给我们,他当时犹豫不给我们,我们说报账要这些单据,他这才给我们,当我们拿到单据时发现他所报的姓名和检查单、发票不是同一人(本人叫苏浩,发票和化验单叫段斌),我们的管理人员为了确认这个事情问道:小伙子请问你贵姓,他答道:我姓苏。在协商过程中,苏姓男子提出8万元赔偿,我公司认为不妥,苏姓男子会同一同前往处理事情的女子走出办公室说是商量一下,大约10分钟左右,他们二人进来了,该女子说至少5万元,这是底线。综合这些情况我公司工作人员觉得事情有蹊跷,当即未表态,要求苏姓男子整理一份赔偿清单,以便向公司申请费用,他们也表示同意并离开。
下图为当事人苏浩的亲笔自述
针对此事我公司特对所售小笼包做了测量,生包:馅料2.5cm,包子3.5cm;熟包:馅料4cm,包子5.5cm,这与常理不符。苏浩向我公司提供的索赔资料上注明针头5cm(有当事人签名并按有指纹印),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苏浩时,苏浩又辩说针头是3cm。此事从2015年3月22日至今,苏浩从未通过正常渠道如实反映此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肆意在网络上恶意散播,通过社会舆论给企业施压以达到自己的个人目的,并一味的要求商场赔偿,前后所述姓名不同,针头也由5cm变3cm,出于什么目的我们不得而知,此事我公司已向西昌市公安局外南派出所报案。
下图为我公司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整个事情我公司认为系一普通顾客纠纷,没往其他方面多想,通过苏姓男子提供的发票和化验单上的姓名与自我介绍的姓名不一致,我公司觉得这不是一件普通的顾客纠纷,也感到了事态的严重性,开始怀疑苏浩的动机以及此事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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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3月22日包子事件的叙述达达企业2015年3月22日晚上20:19分,一自称苏姓男性和一女性顾客找到达达购物广场步行街店对工作人员说,男性顾客吃了在该店买的小笼包子里面有一颗注射针头,并把它口腔戳破,商场立即安排人员陪同顾客到州一医院进行检查,顾客要求进行抽血化验,医生建议三天后在做抽血化验,随即医生开了100元的消炎药。下图为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单由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检验通过了解当事人苏姓男子叫苏浩(检验单上叫段斌),系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工作人员,与检验单姓名不符。2015年3月23日我商场工作人员主动联系顾客询问病情,顾客当时就说他马上来解决,下午4点钟左右两顾客到达达购物广场办公室与门店主管进行协商,该顾客自我介绍说:他姓苏,在医院上班,一家人都在州一医院工作,他人身受到了伤害要求商场赔偿人民币8万元。主管说:人的身体健康最重要,同时州一医院医生建议三天后到医院做全面检查,顾客也同意了我们的建议。2015年3月25日,我公司安排工作人员陪同苏姓男子到州一医院进行了抽血化验,医生说下午14:30分才能拿结果,苏姓男子主动提出下午15点到我商场进行协商解决,一直等到下午16:40左右他们才到,我们请求他把化验单据给我们,他当时犹豫不给我们,我们说报账要这些单据,他这才给我们,当我们拿到单据时发现他所报的姓名和检查单、发票不是同一人(本人叫苏浩,发票和化验单叫段斌),我们的管理人员为了确认这个事情问道:小伙子请问你贵姓,他答道:我姓苏。在协商过程中,苏姓男子提出8万元赔偿,我公司认为不妥,苏姓男子会同一同前往处理事情的女子走出办公室说是商量一下,大约10分钟左右,他们二人进来了,该女子说至少5万元,这是底线。综合这些情况我公司工作人员觉得事情有蹊跷,当即未表态,要求苏姓男子整理一份赔偿清单,以便向公司申请费用,他们也表示同意并离开。下图为当事人苏浩的亲笔自述针对此事我公司特对所售小笼包做了测量,生包:馅料2.5cm,包子3.5cm;熟包:馅料4cm,包子5.5cm,这与常理不符。苏浩向我公司提供的索赔资料上注明针头5cm(有当事人签名并按有指纹印),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苏浩时,苏浩又辩说针头是3cm。此事从2015年3月22日至今,苏浩从未通过正常渠道如实反映此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肆意在网络上恶意散播,通过社会舆论给企业施压以达到自己的个人目的,并一味的要求商场赔偿,前后所述姓名不同,针头也由5cm变3cm,出于什么目的我们不得而知,此事我公司已向西昌市公安局外南派出所整个事情我公司认为系一普通顾客纠纷,没往其他方面多想,通过苏姓男子提供的发票和化验单上的姓名与自我介绍的姓名不一致,我公司觉得这不是一件普通的顾客纠纷,也感到了事态的严重性,开始怀疑苏浩的动机以及此事的真实性。此事一出,我公司高度重视,董事长亲自督查,对生产包子原材料采购到整个包包子流程进行全面排查:我公司所售猪肉系凉山州科龙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指定专人点杀,检验检疫合格后专人送货,芽菜由我公司采购统一购回,以便责任的追溯。原材料进入商场后,由专人负责挑选猪肉、分割、绞肉(绞5次)、洗芽菜、切芽菜、绞芽菜、拌馅料、炒馅料,专人负责包包子。排查结果:生产过程中不可能有上述此问题出现。下图为我公司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非常感谢网民对此事件的关注,也非常感谢大家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同时,感谢网民朋友对2.5cm馅料包住5cm针头这不符合常理事件的质疑,感谢大家纷纷致电我公司提醒我们,企业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保护企业的合法经营,我公司对此事件将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凉山州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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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网民对此事件的关注,也非常感谢大家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同时,感谢网民朋友对2.5cm馅料包住5cm针头这不符合常理事件的质疑,感谢大家纷纷致电我公司提醒我们,企业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保护企业的合法经营,我公司对此事件将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凉山州达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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