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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交警的简易程序处罚我看是为了”简易收钱“( 交警三大队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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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上午,天气好。64岁的我骑两轮摩托搭上老伴去游仙街子花都看花。从游仙政务中心后面女儿家出来到游仙原收费站。有交警示意停车。我从容靠边将车停下。要我拿出两证。一摸,走起换衣服忘了掏出带上。     我说:”两证都齐,几乎从未忘过,今天换衣服没有掏出带上,那老伴在这里,我返回几分钟去拿来“。(因为这里到女儿家仅两公里了,往返不过5、6分钟)。
交警又问带身份证吗?我摸挂包里,还好,身份证还卡在老年优待证里的,取出来赶紧递上去。心想,现在高科技,不会认为我无证了。交警把我的身份证输到他的仪器里。说“罚款40、扣两分”。递给我两张单,“到新桥邮政储蓄交钱“。
     我说,那我把身份证压这里,只需几分钟就去把证拿来了。交警说:”拿来款也照样罚,你60岁不能骑摩托了“。
     我无语了。骑行一直是我的爱好,退休后,近几年和老友休闲骑行游山水,东南西北跑了大半个中国,人老了,骑行特别谨慎。从没有违过章,罚过款,扣过分。外地交警见我们经常伸出大拇指,并嘱咐我们”小心慢点,安全第一。“       40元钱是小事,两分扣了我都还有10分。然而今天骑车在家门口遇上的所谓”处罚“让我很不理解。我在想,两张简易罚单揣上就可以代替两证吗?能保证我老头的安全了吗?口口声声人性执法,家门口就可以取来的两证,为啥说”拿来款照样罚“?
       不知大家怎么看?我觉得这样的处罚就是为了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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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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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东皋公1网友你好,作为一名资深的老驾驶员,相信你老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都很熟悉。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每一个驾驶员应尽的义务,严格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是公安交警的职责。虽然两张简易罚单无法保障你的安全,却能提醒你老时刻谨记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你老未随身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之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和1款第1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5条 第5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五)未按照规定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之规定,对你老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你老所交纳的40元罚款将直接进入了绵阳市财政专户。
希望你老能理解支持公安交警的工作,并祝你身体健康,出入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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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是年龄大了呀,
发表于 2015-4-2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东皋公1”您好:
       您所反映的情况已转绵阳交警支队关注并回复。
                                绵阳市网络新闻发言人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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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交警的处理也没什么大问题。只是有点不爱惜老人家。

发表于 2015-4-2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东皋公1 交警三大队回复你了哦

发表于 2015-4-2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唉,这老者,不能倚老不依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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