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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6219|评论: 23

[群众呼声] 请城市管理者履行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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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嫘祖广场修建好后,本事盐亭人民休闲的好去处,巍巍古塔,葱葱古树,青青古屋,让人停足留步,休憩心灵。
       可大妈们无处不在,不时不在。早上七点跳到晚上9点,一拨又一拨,一曲又一曲,音乐激昂,舞步凌乱,实在让人头疼不已。
      请问神秘的相关部门,能否管理???!!!还嫘祖广场一片清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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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建议将县城的各个广场功能作个规定,那些是运动广场,那些是安静的休闲广场,现在到处都是广场舞,想找个地方清静地坐一下都没有,有关部门的确应该规划和管管。
建议将两江广场和嫘祖广场作为清静的休闲广场,让工作劳累一天的上班族有个清静的休闲之地!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4-2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清静就只有山上树木中了。:dizzy:

发表于 2015-4-2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划个区域嘛,有些地方不能跳。声音不能超过人能接受的声贝。

发表于 2015-4-2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哇  ~~~~   跟盐亭这些大妈做对!?我个人觉得太危险了!哈哈哈哈  ~~~~~    中国大妈的特色!

发表于 2015-4-2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广场跳到高速公路上跳,从国内跳到国外跳,我们大妈们还有什么地方不敢去跳的。:lol在盐亭,所有的休息广场和宽敞点的坝子都是我们大妈说了算,看谁敢阻碍我们跳舞。。。。。;P惹毛了,我们就到政府大门前的坝子去跳舞。。。。;P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 20:37
此时此刻,嫘祖文化广场一片歌舞升平,此乃盛世啊。:lol

发表于 2015-4-2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时间和声音分贝应该有所控制。

发表于 2015-4-3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大妈--无处不在。。。。

发表于 2015-4-3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十年前,年轻人在广场上跳交谊舞,不顾当时老年人的感受!现在,老年人在广场
上跳广场舞,不顾现在年轻人的感受!仔细想想,其实不是老年人变坏了!而是,那拨坏人
变老了!还是那拨人。

发表于 2015-4-3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1996年10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二条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
类别 昼间 夜间
0类 50分贝 40分贝
1类 55分贝 45分贝
2类 60分贝 50分贝
3类 65分贝 55分贝
4类 70分贝 55分贝
3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3)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5)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发表于 2015-4-3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管管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3 16:41
我就是不相信有人能管

发表于 2015-4-3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楼主| 发表于 2015-4-7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啥木有部门回应呢?

发表于 2015-4-7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刀的刀 发表于 2015-4-3 12:53
几十年前,年轻人在广场上跳交谊舞,不顾当时老年人的感受!现在,老年人在广场
上跳广场舞,不顾现在年轻 ...

实在是高:lol
发表于 2015-4-29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这个问题没得到重视!

发表于 2015-4-29 11: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4-29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十年前,年轻人在广场上跳交谊舞,不顾当时老年人的感受!现在,老年人在广场
上跳广场舞,不顾现在年轻人的感受!仔细想想,其实不是老年人变坏了!而是,那拨坏人
变老了!还是那拨人。————精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9 22:58
说实话看见过城管管过,特别是桂花街,有五,六伙跳舞的,把别个城管队员围的个严严实实,七嘴八舌的同意把音量关小点,但是别个刚走,就又把音量整起了,说是声音小了没感觉,没节奏!不好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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