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校学生13岁,因为感冒就诊四川南部县人民医院。医院直接作CT检查,说肺结核要入院进行一个月“天天输六七瓶液所谓强化治疗”而在三天后才进行肺结核主要检查项目痰检。杂七杂八的检查十个项目包括根本不输血病人的“输血前检查”并且痰检查报告末查到结检查结核病菌这个真实情况没有告诉其家属。在家属发现并向主治医生刘学反应后,刘学还隐瞒其事实。还要求患者再住满足一个月后回家。家属到南充川北医学院复查并确诊为支气管炎。投诉南部县卫生局。后来卫生局出具文件格式答复意见书“结核病证据不足,退还全部费用,主治医生赔理道歉。家属表示没处理过度医疗情况后,南部县人民医院医务科说:胡哥(南部县卫生局医政科科长胡小勇)这个事没什么大不了的。反不了天。几天后,南部卫生局胡小勇要求家属作医疗鉴定。一个月后南部县人民医院在鉴定陈述答辩中说:“结核病治疗时间只有十五天,药物影响不大。还不构成医疗事故。就这点可以证明南部县卫生局和医院相互勾结,过度医疗的保护伞。《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医院医疗中存在过错的就侵权。而不是要给身体造成伤害才叫侵权。实际中结患者已经造成了严重损失。在胡小勇保护下医疗过度行为,医德败坏行为天天在发生。胡小勇视而不见,有效保护了创收,利益第一,病人其次的行业效益。 南部卫生局想对农民患者朋友说;“我们处理事情你们只要不服气;哪怕我们认定的。 也没有关系;我们卫生局就是天。医学会就是地,你们患者反正在天地之间。
希望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不是什么钱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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