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气温回升,隆昌县高度重视,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一抓责任落实。隆昌县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做出周密安排部署,并与各镇(街道)、指挥部成员单位签订《2015年森林防火工作责任书》42份;各镇(街道)与林区村社、企业、造林业主、坟主签订防火责任书3000余份。 二抓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林区、进景区、进社区、进学校”活动。累计在电视台、城区LED滚动播出森林防火标语20余天,出动宣传车80台次,发送手机短信8万条,新增防火警示牌300余块,发放各类宣传单12万份。 三抓火源管控。已开展林区野外火源集中整治活动3次,森林防火督促检查4次,出动巡山护林人员900余人次,制止违规群众85人次,巡查林地面积超过8万亩;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林区野外违规用火案件4起,行政处罚4人。 四抓应急准备。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县13支森林防火半专业扑火队,共300余人实行24小时待命,做到人员、机具、物资“三到位”;各队伍已开展森林防火应急演练6次,扑火技能及安全知识培训11次、培训人员400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