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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88995158

[群众呼声] 大家来看看天下豪庭的租车费是不是无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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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请业主对公司服务多提议建和意见,并请相关部门和人员到小区检查

发表于 2015-4-7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1、车位卖与租、价格高与底都是由开发商定,应由业主与开发商协商。物业公司只能帮助协调。物业公司只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是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2014)6号文件的收费管理指导标准和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2013)496号文件来实施的(车辆停放服务费1.00——1.50元/天车),物业公司收取的车辆停放服务费是30元/月、40元/月,何来高价?
2、关于收取停车服务费的通知是2015年3月20日张贴的,提前10天宣传告知,小区每个出入口大门、每栋楼单元门、每个进出的车辆、已入住或正在装修的住户都是将通知发放到手上的,在此期间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等到正式施行时就采取堵门、冲竿、辱骂等方式来抗议,是否能理解为是故意闹事?在此期间物业公司都是解释、安抚、劝导,并未在言语和行为上有过激(有监控及录像)。采取用车辆堵塞消防通道、强行破坏车闸进入小区及破坏小区其他设施设备都有监控及录像,并已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和提交相关材料。
3、认为三级资质的物业公司按一级收费标准收费不对,应该按三级收费标准收费,因为物业公司的资质是三级。物业公司的资质是表明物业企业可以提供的物业服务层次,范围的准入资格。《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5号)从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等方面将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等级分为三级。而物业服务等级是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与标准所作的分类,并以此作为适用不同等级的政府指导价的依据。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与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等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高,意味着其从业人员、管理面积、其承接的物业管理项目的层次高。而物业服务等级高,意味着物管公司的服务多,收费的标准因此提高。资质高的物业公司也能提供等级低的物业管理服务,资质低的物业公司也能提供等级高的物业管理服务。所以,物业公司资质与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属不同概念,物管公司的资质与收费标准无关,而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相关。
最后,请业主对公司服务多提议建和意见,并请相关部门和人员到小区检查。

发表于 2015-4-7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查,查,查
发表于 2015-4-7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1、车位租赁费与停车服务费性质是不一样的。车位租赁后,租赁期间承租人有专用权,它不同于临时停车,缴纳停车服务费。2、底楼或负一楼等专设停车场与小区公共区域内的车辆停放点的产权关系是不一样的。底楼或负一楼等专设停车场应当纳入城建部门统一规划,批准建设。建成后按商品房销售的停车位,要办理产权证,车位属于产权人。公共区域内的车辆停放点属共有产权,不能销售,不能办理专有产权证。3、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小区内业主收取车位租赁费的标准应当从低,要采取优惠措施鼓励业主购买或租赁。

发表于 2015-4-7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出来对话,听听业户呼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7 13:10
开发商和物业都是穿一条裤儿的。

发表于 2015-4-7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物业的三级服务的标准是什么?做到哪些项目?连过道都不是天天打扫,算什么呢?请回复

 楼主| 发表于 2015-4-7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1,车位服务费和车位租用费是2回事,那为什么买了车位收30?没有卖车位的收40,都是同样的服务,物业公司为什么收不一样的钱?
2,你们那个叫告示?就叫保安给进门的车一个发一张就算了,这叫什么?你们自己看看你们发的所谓通知,有没有说业主要是有什么不满自己到开发商那里去协商?就是一个通知,告诉我要收钱了,不然不能进,笑死人了。我们为什么发生后面的的堵门,推杆的事?你们所谓的通知的第1天,当天晚上很多业主就写了的协商要求的,物管的那个叫何勇的和一个带眼镜的矮胖的女的交给开发商了。第2天说的,协商没有用,开发商不同意。第3天我们业主问开发商说什么都没有收到。东西那去了?还好意思说:“在此期间物业公司都是解释、安抚、劝导,并未在言语和行为上有过激(有监控及录像)。”不要脸的我见过,像你们这样不要脸的还真少啊。你们的物业什么经理叫何勇的,要和业主单挑,群殴,这还是派出所立案了的耶我晕哦,这是收物管费还是黑社会收保护费哦?
3,你们说的资质和服务是2码事,我想问哈,这个小区楼道你从来不拖,清洁工就是少哈大的垃圾,保安好多都是老头,这也叫一级服务?你问哈广大业主能不能找到一个说你好的?说你一般的也行啊。

 楼主| 发表于 2015-4-7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说一句,电梯3月就过期了,该年审了。
发表于 2015-4-7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lol麻辣隔壁的,啥垃圾物业,戳逼开发商

发表于 2015-4-7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车位租赁费所定标准是开发商所为,如车位的产权是开发商所有,那么车位租赁费要与市场价相符,对小区业主开发商要采取优惠措施鼓励业主购买和租赁。

 楼主| 发表于 2015-4-7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开发商说车位是你的,还说车位租金500一个月,这500一个月不知道你是怎么喊出来的,还要不要脸?说是你的也可以,那你要拿出证明文件出来噻,不然就是业主的公摊。还有开发商的违约金,和业主换门的钱,还有小区的广告所得的收益都是广大业主所共有的,你们把钱拿什么地方去了,有没有贴出收入情况?

 楼主| 发表于 2015-4-7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房子都不算正式交,交房的几证都没有,就想到收钱了.
发表于 2015-4-7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子验收没有,都是法治社会下的官商勾结的违法产物

发表于 2015-4-7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
(一)基本要求
1、依据有关规定,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做好记录。
3、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4、物业服务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服务人员佩戴标志,服务主动、细致、周到,用语文明。
6、在物业服务中心悬挂(或张贴)物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公示物业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7、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公示24小时报修电话,有服务人员接待住户,8:30—12:00、13:00—17:00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水、电、气等急迫性保修20分钟内、其他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由专业机构负责的,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机构,有报修、维修记录。
8、涉及住户正常生活的物业服务重要事项,应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9、每年第四季度对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10、对区域内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劝阻,报告主管部门,也可依据管理规约等约定提起诉讼。
11、建立各种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防、水、电、气、电梯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即能立即实施。
12、冬季、雨汛前以及重大节假日前进行安全检查。
13、设置意见箱,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公开的物业服务意见征集,并将提出的意见与解决情况公示。
14、公布公共服务的收支情况。
15、小区内显著位置设立公共信息栏,配合街(乡)、社区进行公益性宣传。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有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情况,如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提出报告与建议,按规定组织实施。
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公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定期巡视房屋共用部位的楼地面、墙面、顶棚等,发现破损及时修补。
5、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1次房屋避雷检测,符合避雷规范要求。
6、保持小区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标志清晰。
7、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及时告知和劝阻,对拒不改正的,要报告行政主管部门。
8、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管理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
(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养护维修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和使用。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清册档案(设备台帐),有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保养、维修记录。
3、制定并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4、对共用设施设备适时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提出报告与建议,按规定组织实施。
5、属于特种设备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运行、养护、维修和定期检验检测。
6、设备房保持整洁,无鼠害现象。
7、庭院灯、楼道灯损坏及时修复。
8、公共区域内雨水、污水管道每半年检查、疏通1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检查、清掏1次;雨水、污水管道发生堵塞应及时疏通;化粪池清掏每年1次,每季度检查1次,防止外溢(由专业机构负责的除外,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9、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四)电梯服务
1、无人值守电梯,主梯24小时不间断运行;有人值守电梯。6:00—24:00不间断运行,0:00—6:00呼叫运行。
2、电梯工夜间值班,在首层候梯厅及轿厢内公布值班电话和房号。
3、设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6:00—8:00、17:00—19:00与主梯同时运行。
4、电梯出现故障时,电梯报修后维修人员应在20分钟到达现场。主梯维修时,有备用梯的,用备用梯运行。
5、电梯出现事故,应迅速启用紧急救援预案,组织救助,并报告有关部门。委托其他单位提供电梯维保等服务的,应与受托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并监督受托单位落实责任。
(五)消防服务
1、有消防管理制度。
2、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并有记录。
3、消防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4、每年进行1次消防训练,相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
5、发生火情及时报警,并采取必要处理措施,协助配合消防人员的工作。
6、设有消防箱,备存紧急消防物资;设有消防监控中心,24小时有专人值守。
(六)二次供水
1、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水箱按要求使用紫外线消毒灯(器),并按规定清晰消毒、水质化验,取得卫生许可证,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箱盖上锁,钥匙有专人保管。
3、操作人员应取得生活引用健康体检合格证。
(七)协助维护秩序
1、看护小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2、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处设有警告标志。
3、封闭的小区,主要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勤。
4、夜间(22:00—6:00)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道路进行1次防范检查和巡视,巡查人数为2人,做好记录。
(八)清洁服务
1、小区内生活垃圾封闭式管理,设有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2、小区公共清洁区域每日清扫1次。
3、保持电梯轿箱清洁卫生。
4、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共区域进行灭鼠、杀虫、消毒活动。
5、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小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6、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的偶给你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宣传。
(九)绿化养护
1、绿化基本充分,无明显裸露土地。
2、树木生长基本正常,无死树和明显枯枝死杈;在正常条件下,无严重黄叶、焦叶、卷叶;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20%以下;有蛀干害虫的株树在10%以下;树木缺株在6%以下;树木无明显的钉栓、捆绑现象。
3、绿篱生长造型基本正常,叶色基本正常,无明显的死株和枯死枝,有虫株率在20%以下;草坪宿根花卉生长基本正常,草坪斑秃和宿根花卉缺株不明显,基本无明显的草荒。
4、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的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设施无明显的破损,无较严重认为破坏;无绿化生产垃圾。
(十)停车服务
1、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存)车管理制度。
2、引导进出小区车辆有序通行。
3、主要道路及停车场有交通标志。
4、小区内的机动车辆凭证出入,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
5、机动车停放有序,24小时有专人巡视。
6、定期存放的应签订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7、地下停车场照明、给排水、通风等系统正常运行,各类指示标识清晰。
8、交通设施(道闸、挡车器材、交通标识)能正常使用。
注:4-8条是机动车收费停放服务应达到的要求。
(十一)装饰装修服务
1、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约定,建立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制度。
2、受理业主或使用人的装修申报登记,与业主或使用人、施工单位签订装修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使用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3、装修期间,每天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有记录。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违规拆改共用管线、消防设施等行为,及时劝阻,对拒不改正的应报告主管部门。
4、装修结束后,应进行检查。对违反装修服务协议的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处理,问题严重的应报告主管部门。
5、指定装修垃圾存放点并设有围挡,装修垃圾及时集中清运、不得外溢。

发表于 2015-4-7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说资质就说服务等级,豪庭的业主们你们享受到了吗

 楼主| 发表于 2015-4-7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等级嘛,走廊里灰多厚 ,清洁就一天少一哈就走不见人了,地砖上的水泥印交房几年了都在,从来不拖哈地。走廊的玻璃2年都没有抹一哈,小区的走道下雨天就变水道了。更可恶的是电梯都过期了,我X,是过期了,还没有年检啊。

发表于 2015-4-7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广安市主城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的通知

  主城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主城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结合主城区实际情况,我局特制订了《广安市主城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9月15日

  广安市主城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全文(2014)

  一级

  项目内容与标准

  (一)基本要求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以上。

  (二)房屋管理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日至少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8、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1小时至少巡查1次;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

  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五)保洁服务1、高层、多层按单元设置垃圾桶,每日清运1次。垃圾袋装化,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2、合理设置果壳箱或者垃圾桶,每日清运1次。

  3、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2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每周拖洗1次;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月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4、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5、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六)绿化养护管理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草坪生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无杂草、杂物。

  3、花卉、绿篱、树木应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果。

  4、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5、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二  级

  项 目内 容 与 标 准

  (一)基本要求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16小时服务电话。急修1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5%以上。

  (二)房屋管理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3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早24小时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8、小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

  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0%。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至少巡查1次。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对进出小区的装修等劳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五)保洁服务

  1、按幢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2、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2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每周拖洗1次;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月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季度清洁1次。及时清除区内主要道路积水、积雪。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2个月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期清洗,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5、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六)绿化养护管理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3、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4、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5、适时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三  级

  项 目

  内 容 与 标 准

  (一)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7、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8、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9、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0%以上。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至少两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

  3、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1、小区24小时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至少巡查1次。

  3、车辆停放有序。

  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五)保洁服务1、小区内设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2、小区公共场所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

  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六)绿化养护管理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3、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四  级

  项目

  内容与标准

  (一)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7、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8、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60%以上。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

  3、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6、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75%。

  7、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1、小区门岗24小时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天至少巡查1次。

  3、车辆停放有序。

  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五)保洁服务

  1、小区内设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2、小区公共场所每日清扫1次;楼道每周清扫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六)绿化养护管理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3、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发表于 2015-4-7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实话实说:一是物管公司不应该按买车位或租车位的对象收取不同的停车服务费。服务内容是一致的,收费应当一致。否则,有失公平。二是开发企业对规划配建的地下车位,应当优先与小区业主签定出售、赠予或租赁合同,平等协商。不应该以高价格影响业主作出购买的决择。当车位定价过高或租赁价格过高,业主都不参与,对开发企业有什么益处?何况,开发企业要继续发展。三是业主要按《物权法》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办,依法维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7 16:53
今天才知道小区停车费是不用交的!

2014-09-04 同城阅读第一 昆明周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一、物业公司凭什么收停车费?
  关于收取停车费,基本就是只有两种性质:一为土地使用费;一为保管费用;
  A、土地使用费: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以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包括小区的道路位置都属于全体业主,作为物业公司,你不具有所有权,说白了,根本就不是你的东西,你凭什么收取使用费?
  B、保管费:保管费的2个原则,一是自愿 、二是签署委托保管合同。请问物业,你凭什么强迫业务委托你保管。即使让你委托保管车辆,你要承担那些责任和业务,这个是需要签订委托服务合同的。若车子在小区发生刮擦、划痕,你作为收费方,承担什么责任?提供哪些赔偿?
  二、物业公司收停车费的主体有合法性吗?
  物业公司是全体业主雇佣的小区服务单位,哪个部门或个人赋予你向不属于你的用地收取停车费?
  A、请出示对本小区由公安机关审批的“停车场许可证”;
  B、请出示你们的收费许可证:按照物业管理办法要求,你们必须出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的许可和相关批文;

  C、本小区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收取的停车费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请你们出示小区公共收益分配方案(需经全体业主同意)。
  三、利用小区内部公共用地规划停车位,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小区规划总平面图、小区竣工交付使用社会评审报告及业主投票意见等手续。物业公司你能向业主出示国家有关部门对该小区车位的审批规划等手续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小区公用场所属所有业主的共有财产,并非物业公司所有,未经审批物业公司更无收取停车费的权利,强行收费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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