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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铖锝咨询

[呼声回应] 高坪特警抓烈属,这是演的哪一出?(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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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9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herjeston 发表于 2015-4-9 11:41
是不是只要是烈士家属,高速公路过路费就可以免了?

每年清明前后约一个月,全国的高速公路对去南疆为烈士扫墓的老兵和烈属都是免费的!为什么这事到了四川的南充就不能免费?

发表于 2015-4-9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铖锝咨询 发表于 2015-4-9 14:11
你们所说的这三人,是被你们打了的吧,他们已经回去治伤了,我希望你们以后也能吸取教训,不要再恣意妄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楼主还是不要乱说为好,事闹大了,人家警察蜀黍肯定要追究你责任的,现在警察执法全都全程录音录像,而且是不能删除的。

发表于 2015-4-9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子弟薯条 发表于 2015-4-9 11:44
你怎么知道特警不该抓人?你们连法院和公安的职责是啥都不知道,还在评论人家的工作

每年清明前后约一个月,全国的高速公路对去南疆为烈士扫墓的老兵和烈属都是免费的!为什么这事到了四川的南充就不能免费?为了收这些缺德的过路费居然还出动特警?这似乎是贼喊捉贼呢!

发表于 2015-4-9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你的评论就不像是一个好东西!

发表于 2015-4-9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歌嘹亮217 发表于 2015-4-9 14:16
呵呵,是全国的两参老兵知道了此事全力关注才不得已放人吧!

朋友,你还活在人治社会里,老兵参加两会就了不起了?就可以违反法律放任烈属堵路了??
现在是法制社会,收不收费要看四川省政法文件规定,高速公路不归地方政府管,归省政府直管,既然四川省政府没有行文,那么就不会免费。
况且堵路是肯定违法的,

发表于 2015-4-9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地无银三百两,路人皆知。一纸荒唐字,瞒得三岁男。烈士亲属没有出面讲述,政府的一面之词是很难让网友信服的。我不得不怀疑......

发表于 2015-4-9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心静若水. 发表于 2015-4-9 14:28
此地无银三百两,路人皆知。一纸荒唐字,瞒得三岁男。烈士亲属没有出面讲述,政府的一面之词是很难让网友信 ...

监控为证!堵路就堵了吗,逃费就逃费了,有啥好说的·

发表于 2015-4-9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千万别让网友失望啊,我们的政府,这样就难看啦!

发表于 2015-4-9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心静若水. 发表于 2015-4-9 14:30
千万别让网友失望啊,我们的政府,这样就难看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高速公路明显属于公共场所,堵路已经违法,何况堵的高速公路收费站,严重的话可能会导致车流在高速上堵塞几公里,极易造成追尾事故,那可是要容易出人命的啊!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所以,警察抓你,没有错!

    三、 国家规定,公安机关的权力具有单向性的特点,即:公安机关权力的行使,是国家意志单向性表示,不以相对人同意与否为先决条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9 14:33
为特警这样对烈士家属参战老兵粗暴执法而指责烈亲属的人威感到可怜、可悲,烈士用生命换来改革成果修了高速,难道烈属要求过份吗?你们有今天是英烈流血牺牲换来的啊,你们有良心吗?
发表于 2015-4-9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气好热 发表于 2015-4-9 14: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 ...

作为公权力,不带这样吓唬老百姓的,老百姓胆儿小,经不起你这样吓。好怕怕!

发表于 2015-4-9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做天看自清 发表于 2015-4-9 14:33
作为公权力,不带这样吓唬老百姓的,老百姓胆儿小,经不起你这样吓。好怕怕!

这是法律,你看明白了吧。法律不是拿来吓人的,而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

发表于 2015-4-9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83.131.11.x 发表于 2015-4-9 14:33
为特警这样对烈士家属参战老兵粗暴执法而指责烈亲属的人威感到可怜、可悲,烈士用生命换来改革成果修了高速 ...

过分,很过分。
今天免了过路费,明天还免医疗费、学费、房子。。。怎么办?
公平正义,是法之基石。
一切依法治国。

发表于 2015-4-9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能说“无知者无畏”,但我真没想到有的人还无耻!父辈的荣光不是用来践踏的!!需要大家共同去维护!但明白此事前因后果了,我真的无语!!

发表于 2015-4-9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气好热 发表于 2015-4-9 14:27
朋友,你还活在人治社会里,老兵参加两会就了不起了?就可以违反法律放任烈属堵路了??
现在是法制社会 ...

清明前后约一个月,全国的高速公路对去南疆为烈士扫墓的老兵和烈属都是免费的!为什么到了四川的南充就不行?难道为国家流血牺牲的烈士和幸存老兵在四川就不能得到尊重吗?他们去南疆为战友为儿女扫墓一路各地高速公路收费站全部免费,扫墓回来到了家门口却要收费?这说明你们四川的地方政府官员不要脸!

发表于 2015-4-9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云南,广西及其它省市对到南疆扫墓的车辆免费通行,为什么南充嘉凌高速收费站不行?烈士为改革开放保卫了和平,为了收费动用特警合适吗,还打烈士妹妹,执法犯法吗,希望市委李书记过问此事。

发表于 2015-4-9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特警,愿你们有一天上战场牺牲时也有这么勇敢,你们亲人去扫墓我们也收费,不给就打,你地下能安息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9 15:38
看人间不平事,真假难分,英雄的亲人和活着战友们,不要让人利用了!这是演得的哪一出???
发表于 2015-4-9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79年中越自卫还击战巳经过去36年了,战争中牺牲的烈士巳成了座座丰碑,他们仍在祖国的南疆守卫着祖国领土的完整和人民生活的幸福安宁;在这清明之际当年的战友想你们了!家乡的父母娣妹亲人想你们了!祖国和人民没有忘记你们!在当地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促成了仪陇县参战老兵和烈士家属共四十多人36年后第一次到广西龙州烈士陵园的扫墓活动。
      36年呀!人的一生能有几个36年!家人不知道自己牺牲亲人的墓地在那里,36年的遗憾啊!仪陇县参战老兵和烈士家属的扫墓活动使我们十分敬仰。2015年4月8日仪陇县参战老兵和烈士家属的扫墓车、在回仪陇途经南充市,……在离开嘉陵区信防办开走时,南充市参战老兵向南疆扫墓归来的仪陇县参战老兵和烈士家属敬礼!体现了南充市参战老兵不忘英雄,尊重烈属的精神,在清明之际愿长眠在南疆的战友以及为争取和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自由、和平安宁捐躯的英烈们安息吧!祝愿所有烈士亲属、参战老兵身体健康!万事如意!——转自知名网主 伍拾同志
发表于 2015-4-9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79年中越自卫还击战巳经过去36年了,战争中牺牲的烈士巳成了座座丰碑,他们仍在祖国的南疆守卫着祖国领土的完整和人民生活的幸福安宁;在这清明之际当年的战友想你们了!家乡的父母娣妹亲人想你们了!祖国和人民没有忘记你们!在当地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促成了仪陇县参战老兵和烈士家属共四十多人36年后第一次到广西龙州烈士陵园的扫墓活动。
      36年呀!人的一生能有几个36年!家人不知道自己牺牲亲人的墓地在那里,36年的遗憾啊!仪陇县参战老兵和烈士家属的扫墓活动使我们十分敬仰。2015年4月8日仪陇县参战老兵和烈士家属的扫墓车、在回仪陇途经南充市,……在离开嘉陵区信防办开走时,南充市参战老兵向南疆扫墓归来的仪陇县参战老兵和烈士家属敬礼!体现了南充市参战老兵不忘英雄,尊重烈属的精神,在清明之际愿长眠在南疆的战友以及为争取和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自由、和平安宁捐躯的英烈们安息吧!祝愿所有烈士亲属、参战老兵身体健康!万事如意!——转自知名网主 伍拾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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