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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市民遭遇"奇葩"证明:如何证明证实你妈是你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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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9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解决证明过多过滥问题,需要打破政府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壁垒”,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  “该怎么证明我妈是我妈!”这是北京市民陈先生的一句感慨。听起来有些好笑,却是他的真实遭遇。
  陈先生一家三口准备出境旅游,需要明确一位亲人为紧急联络人,于是他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可问题来了,需要书面证明他和他母亲是母子关系。可陈先生在北京的户口簿,只显示自己和老婆孩子的信息,而父母在江西老家的户口簿,早就没有了陈先生的信息。在陈先生为此感到头大时,有人指了一条道: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可以开这个证明。先别说派出所能不能顺利开出这个证明,光想到为这个证明要跑上近千公里,陈先生就头疼恼火:“证明我妈是我妈,怎么就这么不容易?”而更令陈先生窝火的是,这一难题的解决,最终得益于向旅行社交了60元钱,就不需要再去证明他妈就是他妈了。
  陈先生的遭遇,并非孤例,很多人在办事过程中遇到过类似令人啼笑皆非的证明:要证明你爸是你爸,要证明你没犯过罪,要证明你没结过婚,要证明你没有要过孩子,要证明你没买过房……这样那样的证明,有的听起来莫名其妙,办起来更让人东奔西跑还摸不着头脑。
  为什么需要这么多的证明?近日,本报在《关注改革“最后一公里”·聚焦社区治理》的报道中一针见血:证明过多过滥,除了审批事项太多外,还因为原本应由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核实,但同级职能部门之间却互相推诿。说白了,就是要审批的事项很多,可谁也不愿担责。笔者办事就曾遇到过“部门A说需要部门B的证明,而部门B说没有部门A的证明我用什么来证明”,就像是你要给我蛋,才能孵出鸡,而我说你要给我鸡,才能生下蛋。这样的僵局,往往托人能打破。
  然而当我们对一些证明感到不可理解,去问工作人员为什么要这个证明,得到回答往往是“就是这么规定的”。诚然,必要的证明是应该的,但花点钱、找找人就行,或者在没有知情权的社区盖个章也行,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其实不少证明并非非要不可。因此,各级政府部门有必要结合简政放权的时代要求,与时俱进地对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事项进行梳理,能免的就免、能简的就简,从源头上减少对证明的需求。
  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信息化为现代社会治理提供了这样的可能和便利。解决证明过多过滥问题,当务之急需要打破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通过一定的规则和权限设置,让公民基本情况实现共享。这样,老百姓就不会再为各种证明四处跑腿,更不会出现“需要证明我妈是我妈”的尴尬。(黄庆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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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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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9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是路过看看

发表于 2015-4-9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万一照顾了别人的妈妈,岂不陷别人不义了,为民真周到!

发表于 2015-4-9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

发表于 2015-4-9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

发表于 2015-4-9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

 楼主| 发表于 2015-4-13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买房卖房要开自己的“单身证明”,出国确认紧急联系人要证明“我妈是我妈”,办理户口迁徙要证明“我爸是我爸”……近日,这些令人尴尬的证明,引来很多吐槽。这让人想起去年广州市一位政协委员绘制的一幅“人在证途”图,3.8米的长卷上,包括了常用的103个证件,让人啼笑皆非。

应该说,作为个人身份、资质的凭据,各种证明、证件是法治社会的必需品。不过,要是为了收些费用、得些好处,不但不减少、合并那些可有可无、叠床架屋的证件,甚至人为制造出一些证明事项来,这跟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真可谓南辕北辙。

简政放权的项目进一步深入,“权力清单”的公开进一步扩大,这是改革的大方向。这样的改革措施,要让更多群众感受得到,需要进一步“实”起来。比如,对涉及群众生活的这些材料证明事项进行一个梳理,能免就免、能简就简,能上门办就上门办、能上网办就上网办。这样,改作风才算是真正改到了实处。

《 人民日报 》( 2015年04月13日 01 版)

发表于 2015-4-13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而更令陈先生窝火的是,这一难题的解决,最终得益于向旅行社交了60元钱,就不需要再去证明他妈就是他妈了。
——说到底还是金戈戈解决问题!

发表于 2015-4-13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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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3 19: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实生活中开“证明”的事多得很,我一朋友去年秋天需办一个“B级烟花爆竹燃放操作许可证”。办证机关就要求到派出所开一张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到派出所等了许久最后终于开了一张证明,正当朋友拿着证明要走时,被告知开一张证明要交10元钱。唉……唉……咋说呢?

 楼主| 发表于 2015-4-22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淮北:开无犯罪证明被要求提供需要无犯罪证明的证明】淮北女孩闫敏因自己办理教师资格证需居委会认定无犯罪证明,居委会要求派出所先开具无犯罪证明,派出所要求必须要无犯罪证明的单位先开需要无犯罪证明的证明,而相山区教育局表示不需要他们开需要无罪证明的证明…(安徽网)[/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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