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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绿林如葱

[群众呼声] 感谢四川电视台记者采访报道清水路苑住改商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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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14 21:42
啥子事?住改商嗦 那该清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15 09:07
物业管理及管理物业部门,如何参照国家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对有明文禁止类别行为采取措施进行有效限制和清除,真诚希望能读懂导致出现所有这样、那样问题而采取措施的因果关系,即住改商违法在先,物业按业主要求采取的措施,是正确的,应该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15 09:14
支持!坚决取缔住改商和扰民,破坏环境的小区商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15 09:19
就综合分析其他小区出现同类型的问题,清水路苑还有一个特别令人费解的现象,值得大家思考和探究。小区是不是所有的竣工验收完备提交给房地产管理部门后,辖区行政管理部门才进入履行管理责任??!然张贴到各处的~关怀民计民生,为老百姓办实事,在小区百姓中就是~妄言?或者只是宣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15 09:24
可恶的不负责任的开发商,不管铁路职工住家的生命安全,提供不符合安全的电梯和应急配电,太可恶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15 09:27
紧贴楼上~物业不能按多数业主要求采取强制性措施,那那个有权力?有权力的,为什么又不行使?国家颁布的《物权法》《物管条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要求每个居民小区都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充分发挥业主自治小区的能动性,制定出有依据有实际的小区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为政府减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15 09:30
支持,有关部门应该叫开发商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去报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15 09:31
私认为在小区管理工作内容和工作目的上,政府、业委会、物业、新闻单位都是统一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15 09:51
此开发商与彼开发商不同。此开发商是央企直属的分支,属性另类的物业管理公司。建筑是一门大科学,就各地路苑存在设计、建筑缺陷等问题~还是守好门,不要搞开发。农民搞搞高科技,搞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15 10:03
住改商是违法的,法规是不允许在小区住改商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15 10:03
住改商爬爬爬,任何小区都不欢迎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15 14:16
住改商歪球得很,受骚扰的业主不敢言语。怎么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15 14:26
住改商送你们一个字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15 15:06
光是取住改商店招,住改商就吼:那个敢动老子,老子捅死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15 15:14
支持业委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15 15:19
希望政府能看到我们的小区,不要比安置房中安置房还要差劲,支持取缔住改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15 15:19
希望政府能看到我们的小区,不要比安置房中安置房还要差劲,支持取缔住改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15 15:19
支持整治住改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15 15:23
住改商,我们不需要你这样的方便,如果要方便,到外面的菜市场去吧?

发表于 2015-4-15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把扰乱环境的住改商彻底赶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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