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江县天然气爆炸,政府不作为,受害者医疗费迟迟不赔付家属反被拘留!天理何在?
(编辑备注:通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的回复在本帖2楼)
2013年7月25日上午10时,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诺江镇北门阳光小区100号住户程金源家里突发天然气爆炸,其妻子向南香烧伤70%以上,烧伤深度达3度,在重庆市西南医院烧伤科住院治疗达一年之久,花费医疗费等共计300多万。大火已致家中资产损失殆尽,使家人无家可归,其年迈的母亲及一双未成年的儿女流离失所,向南香造成一级伤残。受害者用借款方式借支政府120万元先期用于医疗抢救。
通过律师调查后发现,通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是于2012年12月28日由通江县新星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成立,而通江县新星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并不具有燃气工程设计资质,故该小区燃气工程的设计无相应资质,违犯了《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8条、《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8条等相关规定。通过调查,该小区燃气工程的施工也不具备相应资质,也没有经过验收,室内外燃气工程设施从来就没有进行检查、维护、检验,也没有向小区居民签发《燃气安全使用常识》,更没有进行安全使用督促和指导,及告知提醒“漏气处理”义务。之后该燃气公司却以一份由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出具的“燃气爆炸事故鉴定报告”为由,拒绝承担相关责任。程金源质疑:事发后,相关部门未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本人及亲属因忙于对伤员的抢救而未顾及现场维护。期间,城区成百上千的人群出于各种原因纷纷而至受损室内,不仅造成了现场混乱,而且破坏了第一现场的原始状态,致使面目全非,同时天然气公司、电力公司因对事故现场进行相关服务项目检查,也于7月26日至27日亲临过现场(电力公司还曾将电力设施废品堆放在事故屋内)。7月30日下午,安监局才将事故现场的大门予以查封,时间达六日之久。
在如此的情况下,专家组所进行的勘验、取样现场是被破坏贻尽的现场,其很难甚至不能反映出事故的客观真实性。事发后,因未及时对事故现场实施有效保护,前述人为活动,极其严重地破坏了事故现场的原貌,再加之相关服务部门不期而至的服务缺陷弥补行动,或故意、或不慎、或不经意的制造了假象,从而掩盖了事故真相。专家组在物是人非、真假难辨的事故现场内所进行的勘验、取样行动不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违背了国家关于事故鉴定的基本原则,因此而得出的鉴定意见更不具真实性。
更令程金源不解的是,在他随后委托律师的调查取证中发现,这份“燃气爆炸事故鉴定报告”的鉴定方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竟然不具有燃气爆炸鉴定资质,且存在诸多涉嫌违法违规之处,应属于无效鉴定。
该律师事务所认为,参与鉴定该爆炸事故的专家专业结构不合理。经核实,参与本次鉴定的仅有爆破专业方面的专家,而没有燃气热力方面的鉴定人参与燃气爆炸燃烧鉴定,这是片面的、不全面的和错误的,不符合国务院《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立法精神。同时,其证据来源更存在不合法现象。四川安科院不通过委托单位(通江县安监局)擅自、违规收集和采信通江县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提交的证据,尤其是燃气阀门打开的照片等资料。因为通江县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不是执法部门,且与本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作弊嫌疑很大,影响鉴定的公正。后四川省安科院在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后将该报告予以撤回。
在向南香无力支付巨额医疗费的情况下,被迫于2014年夏季出院,回到通江县借住在亲戚家。在程金源及亲属多次去有关部门寻求解决无果的情况下,向南香于2015年春节前去通江县华润燃气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讨公道,总经理向阳避而不见,向南香无奈只好住在总经理办公室守候着等待着。在此期间,作为一个一级伤残的残疾人,没有能力阻碍或影响公司办公,也没有影响到公司正常经营。但是公司却诬告向南香扰乱办公秩序,通江县公安局没有调查核实偏听偏信就将向南香的丈夫程金源以“严重影响华润公司工作秩序”为案由将其在大年廿八拘留8天。公安局这种不问青红皂白的做法严重违反了宪法,侵害了程金源的人身权利。试问,程金源和其妻子向南香如何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秩序了?公司一切工作照常运转,向阳总经理在其他办公室照常办公,程金源夫妻俩第一没有堵门第二没有大吵大闹第三没有采取跳楼自焚等极端方式,只是用弱势群体最无奈的办法,在总经理向阳躲避的情况下,采取温和的方式,等待和留驻在总经理办公室,期待问题能彻底解决。但这样温和的做法,没有影响到公司正常运转和秩序,却被公安局张冠李戴扣以“严重影响华润公司工作秩序”的大帽子,让程金源大过年的在拘留所度过了8天,天理何在?人权何在?公道何在?向南香在寄住在总经理办公室的同时,通江县华润燃气公司不是积极解决问题,而是通过通江县法院以“排除妨碍”为案由于2015年3月9日给向南香下达传票,3月25日开庭。将自己的过错、烫手山芋一股脑转给法院。
试问,通江县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面对一个无辜的女士被大火活生生的烧的面目全非,饱受烧伤后浑身瘙痒的痛苦,不是认真调查爆炸原因,责成责任部门华润燃气公司尽快及时与伤者及其家属商讨向南香医疗费用及后续费用的解决事宜,却采取一味的打压手段,让饱受烧伤之苦的向南香及其家属的心灵上再次受到伤害。这是一个人民政府应做的事情吗?这是父母官对待百姓的态度吗?民生何在?民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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