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教育局
关于市纪委督查教育局机关工作作风情况的通报
12月2日,市纪委对县教育局机关工作作风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12月2日,市纪委在县教育局机关督查时,检查了干部职工签到坐班情况、核实了工作人员去向、查看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
1.。
2.出勤公示制度执行不严,存在公示牌公示去向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二、处理意见
(一)县教育局纪委对张来津、郑蛟2名同志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张来津、郑蛟作出书面检讨,并在全县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二)扣除张来津10至12月的工作补贴,扣除郑蛟10至12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郑蛟返回原学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迅速传达精神。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师要以此为鉴,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要迅速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传达通报内容,学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宣读通报,确保把通报精神传达到每名教职工。
(二)加强作风建设。各单位、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贯彻执行《岳池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岳池县教育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编不在岗清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教办〔2014〕205号)、《岳池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岳池县教育系统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教办〔2014〕218号)精神,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严格请销假制度,严格签到坐班制度,严禁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严格管理本单位干部职工,及时完善和落实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章制度,用制度约束规范干部职工行为,督促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县教育局将对各单位、学校开展常态化工作督查,依法依纪查纠干部职工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发现不执行签到坐班、工作不在状态、在编不在岗等工作作风问题,一律严格追究责任单位和当事人责任。
岳池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岳池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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