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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谁来给我评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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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3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共产党的好医院,人民的好医生
        我叫刘天检,家住巴中市平昌县。于20141111在云台出车祸,车祸后在云台镇卫生医院输止痛药一天,便回家自己休息,由于疼痛难忍,于13日在车主的陪同下一起到达州人民医院做MRI磁共振检查,诊断结果是:右侧膝关节内侧半月板后角损伤(Ⅲ);右侧膝关节少量积液。于14日在平昌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8日傍晚做MRI磁共振检查,19日早出检查报告。人民医院的冯黎明医师技术高超,一张MRI磁共振诊断报告单,一天竟然给出两份诊断报告单。
           第一份诊断报告单上的诊断意见是:1、右内侧半月板前后角慢性损伤(Ⅱ—Ⅲ);右外侧半月板后角慢性损伤(Ⅱ)。2、右髌上囊少量积液。3、右内侧副韧带损伤并右膝部内侧缘软组织稍肿胀。
           第二份诊断报告单上的诊断意见是:1、右内侧半月板前后角损伤(Ⅱ—Ⅲ);右外侧半月板后角损伤(Ⅱ—Ⅲ)2、右髌上囊少量积液。3、右内侧副韧带损伤并右膝部内侧缘软组织稍肿胀。
        我们的汉字很奇妙,少一个字,多一个字,在生活中一定要注意:
        前后两个报告,看似一样,其实大有玄机:前一张显示的是自己平时劳动的损伤,而后一张就显示是因为车祸撞击引起的伤。
    医师法明确规定禁止乱改病人病历,何况是在治疗过程中乱改,只能说明这其中存在不可告人的秘密。冯黎明明知故犯。
              然而医务科副院长 竟然说冯黎明做法绝对是正确无误的,因为医院设备齐全、技术雄厚,绝对不会出任何一点错。不知道何来无误?来合法?何来天理?
             尊敬的父老乡亲们,试问像这样的医务人员和院方领导,对于患者没有欺瞒的吗?是称职的表现吗?可以让广大患者安心就医吗?可以让老百姓相信吗?是技术高超的表现吗?是法律所允许的吗?配得上我们纳税人给钱给他们发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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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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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3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字眼需推敲

 楼主| 发表于 2015-4-13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该怎么办啊?
发表于 2015-4-14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原来是一场无法回放的绝版电影。

生命原来是一场无法回放的绝版电影。

发表于 2015-4-22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楼主所述,医院的第二份诊断报告应当是有利于楼主的:第二份诊断所称“半月板前后角损伤”,是证明遭受交通损害结果的有力证据,“损害”一般来说是当时的因素导致的,“慢性损害”一般来说是长期的因素导致的
医院的第一份诊断报告,可能是失误或者考虑了不正当因素,将“损害”诊断为了“慢性”,但是医院以第二份诊断书补正,这在法律上是不属于“篡改病人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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