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平昌县交警队回复》的回复 广大网友: 网友“159258357”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4月8日10时许,C1证科目一考官在核实考生身份信息时,发现平昌顺全驾校一考生本人信息与考生信息不符。经查:考生王某某,男,31岁,平昌县邱家镇人,因眼睛严重斜视,不符合申领驾驶证条件,故找人代考。根据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我队车管所对考生王某某当即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对代考人予以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警告。 经进一步调查,平昌顺全驾校业务人员未参与此次代考事件,考生王某某一直在外地未回平昌,系考生王某某的个人行为。4月10日,我队组织召开了全县驾校校长、业务员、总教练参加的专题会议,会上通报了此次代考事件,对平昌顺全驾校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 在此,提醒各位驾驶证考生,应严格经过驾校培训通过各科目考试,这既是对考生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负责。 感谢各位网友对我队车管工作的支持,欢迎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 特此回复。 平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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