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失去口粮耕地你好县长大人! 我是义和乡3村10组的农民,我们一家4口拥有4人的承包土地 (土地承包证上明确4人土地以及注明了土地面积地理位置标示很清楚,按照土地承包法明文规定个人及组织无权侵犯承包人的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然而村上将我4个人的口粮耕地分化2个的口粮耕地给他人,请问县长大人解决农民失去口粮耕地无法生存饿死老百姓重大民生问题,我拥护党拥护政府提出依法治国,依法治县,请县长大人以土地承包法为依托公平公正尊重法律的原则来处理失去口粮的农民民生问题。 感谢县长大人回复:同志:接到你的来信,我们高度重视,迅即责成义和乡调查核实。义和乡十分重视此事,由乡党委副书记李德生同志亲自带领乡纪委、信访、安办等部门工作人员迅速赴义和乡陈氏祠村10组调查此事,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义和乡陈氏祠村10组曾经有反映土地问题的农户叫陈**,经调查陈**本人他没有向上面反映此事,并否认在县长信箱留言。 二、经调查陈**户籍只有陈**及配偶艾**两人,目前拥有2个人承包地,符合本社土地承包权。 三、陈德政家庭过去共有人口4人,承包土地4个。因大儿子陈*考上中专,次子陈*随女方到成都,两个儿子户口均迁出,目前均在成都就业。2005年3月9日社上开土地调整会,按照政策大不动小调整的原则,陈**亲何**主动提出交出陈**2人承包地。陈**本人也多次找过时任的村社干部,因长期在外务工,家属在槐树镇照顾孙子,耕种土地困难,要求调出2人土地,此次调整中,该社共调了8个人承包地,群众均可证明,并有相关会议记录。在村上修路、修桥集资款及上缴水费粮陈**只承担了两个人的任务。 四、陈**提出,要归还其10年前调整的土地,群众一致认为,群众决定的事应该坚决服从,目前没有也不可能归还其土地,如确实需要耕种土地,社有了闲置的承包地后,可以优先考虑陈**的承包。
没得那么安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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