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YYQABC

[营山·新闻] 营山太蓬乡政府不要脸,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本帖41楼太蓬乡人民政府已回复)

[复制链接]

2013十佳认证机构

发表于 2015-4-20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蓬01.jpg

太蓬02.jpg
满意(1)
不满意(0)

发表于 2015-4-20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及时回复,赞!

发表于 2015-4-20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如此,街道旁边的应该拆除!

发表于 2015-4-20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搭彩棚在房顶还差不多,都搭到路上了肯定不得行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0 18:26
我建议拆除营山所有的铁皮盖盖,统一设计琉璃瓦屋顶,避免大风大雨次生灾害。至于违法占地的铁皮无理由清理清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0 19:34
屋顶治漏还是可以理解的,门市搭棚严重影响形象,应该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0 19:37
做场镇不比破在乡下,占用街道,该撤,户户都搭建,就真不好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0 19:37
做场镇不比破在乡下,占用街道,该撤,户户都搭建,就真不好看了

发表于 2015-4-20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县政府! 拆除东门市场外违规搭建的铁皮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0 21:20
政府本来就不要脸,如果彻查,营山各级政府怕要集体坍塌!

发表于 2015-4-20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还是政府大于法律,依法治国还等两年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0 22:55
要等到依法治国,只有再活5OO年!

年味推荐官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2021年优秀版主 2023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5-4-20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网友质疑,做得好
对于占用街道人行道搭建钢棚,支持政府拆除

发表于 2015-4-21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搭彩棚在房顶还差不多,都搭到路上了影响交通了,支持拆除

发表于 2015-4-21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乡镇人民政府在本乡镇有权拆除违法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44条)。拆除违法建设不予赔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1 09:27
我认为也没说拆就拆那么容易!当初别人搭建的时候你政府做到告知的义务了吗?对老百姓来说,几千元投资是考虑再三才动工的!政府没有补偿可能难拆!

发表于 2015-4-21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占用公共交通要道,无条件拆除,支持政府行动。

发表于 2015-4-21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旅游地的常住居民应自觉维护当地环境,为人亦为己。环境被破坏,大家都受害!与政府强拆有抵触的应深思。

发表于 2015-4-21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648160443 发表于 2015-4-21 09:34
旅游地的常住居民应自觉维护当地环境,为人亦为己。环境被破坏,大家都受害!与政府强拆有抵触的应深思。

个人违法自己承担违法责任,政府监管不力只是 行政责任,不能说我违法时政府不来管,政府就应为你的违法买单,是不是这个道理?

发表于 2015-4-21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违法自己承担违法责任,政府监管不力只是 行政责任,不能说我违法时政府不来管,政府就应为你的违法买单,是不是这个道理?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