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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医生火车上救人却反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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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医生火车上救人却反成被告,被判赔偿14361.59元,公义何在?

2015-01-05 精选排行榜


又是南京!!! 李芊,女,河北保定人,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妇产科执业医师,执业地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2014年1月21日,李芊从上海乘坐火车到北京,刚上车,列车广播有一孕妇急产,需要妇产科医生帮助。李芊医生毫不犹豫地跑到孕妇身边,帮助孕妇生产,胎儿产下后,李芊还陪同孕妇和胎儿到了南京市某区级医院。胎儿被送到监护室后,被诊断为羊水吸入性肺炎,前后住院治疗了40多天。孕妇家属不仅没有感谢李芊,还将李芊扣下,并且把李芊告到了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该法院审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认定李芊非法行医,导致胎儿吸入性肺炎,赔偿新生儿住院费用和家属误工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4361.59元。李芊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中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芊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质问法官:“是不是医生离开医院就不可以救人了?”|法官的回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在执业地点之外的行医即是非法,需要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律师再次质问:“在紧急的特殊情况下,医生在大街上遇见急救病人,是否应当放弃良心,不予施救?”法官回答:“法律面前没有特殊。” 我们不能责怪法官,法官的回答没有错。我们也无法责怪孕妇和家属,人家也是在利用法律。错的是这个扯淡的法律。 我的心哇凉哇凉,作为一名医生,我们改变不了这个扯淡的法律,我们就必须改变自己。以后出了医院的大门口,我们就不再是医生了。大街上血流成河,也与我们无关了,因为法官都说,在执业地点之外行医就是非法行医,需要承担责任。这个责任我们承担不了。 6月23日二审公告后,李芊不服,重新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南京市卫生局、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都无人应答。 如果我们有良心,就为李芊医生叫好,为李芊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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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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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20 07: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4-20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会这样,救死扶伤还讲地点吗?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5-4-20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信任危机

发表于 2015-4-20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难做

发表于 2015-4-20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拿什么来爱你,中国!

发表于 2015-4-20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funk:

发表于 2015-4-20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卢沟  路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0 23:55
街上的病人谁敢救,路边的老人誰敢扶

发表于 2015-4-21 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鹤鸣九皋 发表于 2015-4-20 07:19
如果是真的,真寒心!

就是。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4-21 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4-21 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认为法律保护不够 医务人员造谣被处罚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4-21 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news.sina.com.cn/c/2014-07-07/040030478247.shtml
认为法律保护不够 医务人员造谣被处罚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4-21 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爆料] ”妇产科医生火车上救人却反成被告”为假新闻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4-21 07:19 | 显示全部楼层
认为法律保护不够 医务人员造谣被处罚
2014年07月07日04:00  南方都市报 我有话说 收藏本文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4-21 0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妇产科医生火车上救人却反成被告--已被证实是谣言,请大家认真识别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4-21 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妇产科医生火车上救人却反成被告--已被证实是谣言,请大家认真识别

发表于 2015-4-21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不能做,寒心!:'(:'(:'(:'(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4-23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您说怪不怪,我已经给了大家很多链接,说这是假新闻,怎么还会有人认为是真的,起码的辨别意识都没有

发表于 2015-4-25 00: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制定这部法律和参与法律并通过表决的人大常务委员会就是**脑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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