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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杂谈] 国家卫生城市,我们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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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2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泸州新闻网报道,昨日,江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等,对江阳区范围内的华阳、大山坪等辖区的占道经营行为,特别是机动车占道经营行为,启动为期5天的集中治理。
      下午4:30,位于江阳区江景南路自发形成的街路市场上,一侧已摆满了以街为市的占道经营摊点,500多米长的街道上摆放了600多个小摊点。由于城西片区几乎没有规范的大型农贸市场,来这里买菜的市民络绎不绝。看到人行道上已摆不下,有的摊点摆到了邻近车行道上,车辆从摊点和买菜市民身边经过,十分危险。
       这时,联合执法队伍来到江景南路,对摆放到车行道上的摊点进行了清理,特别对占道经营的机动车进行了劝离和宣传教育。看到摊贩主动收拾摊点搬离,执法人员也上前搭手帮助摊贩将蔬菜、水果等转移到车上或者规范的地方摆放。几分钟后,该街路市场得以规范。
      昨日,是连续5天集中治理的第一天。上午,执法人员召集治理范围内的100多名占道经营车主、摊主等,召开座谈会,并一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下午,执法人员启动街面集中治理行动,对江景南路等多条道路依法规范治理。
       据介绍,根据国务院《道路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的,比如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广场等进行占道经营、摆摊设点都属于违章行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有权进行查处,并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可以给予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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