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忱欢迎您对平昌县宏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信息反馈,最诚挚地感谢您对我司今后的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并恳请您和社会对本公司违法违纪和服务质量的监督! 现就您提出的“租赁公司经营黑车的违法事实”的意见回复如下: 一、平昌县宏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 20日挂牌成立,2014年7月16日在平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注册号:511923000023680),2014年7月21日在平昌县地方税务局备案(备案号:511923010001176),2014年7月28日在平昌国家税务局备案(备案号:511923309401208); 二、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出资购买21台租赁车辆(6台小轿车,15台商务车); 三、2015年5月通过了平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批复,对租赁车辆办理了道路运输证; 四、为了确保承租人和公司的安全风险转嫁,单车在强制险的基础上购买了车上乘坐险50万元/座、三者险50万元/人次; 五、凡是参加租赁的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求每季度进行强制维护,行驶5万公里必须大修,代驾驾驶员严格按照“日常三检”制度参加运输,租赁车辆回收后必须上检,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六、为了保证公司代驾驾驶员服务质量的提升和接受社会人士的监督,于2015年5月18日起凡是我司代驾驾驶员务必统一着装和佩戴代驾上岗证。 作为平昌地域汽车租赁远远落后于大中城市和沿海地区,我们正是起步阶段,在管理工作中正处于摸索时期,难免在诸多方面带来诸多不利因素,敬请职能部门和广大社会仁人志士提出宝贵意见,帮助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各种体系,为政府分忧、为旅客出行方便、快捷发挥正能量作用。 回复不妥,敬请楼主和网友谅解! 附:各种证件影印件图片 公司监督电话:0827—6615998 18188316998 平昌县宏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