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刑事律师杨晓楠代理了这样一起委托其为刑事辩护律师的案件,我们一起来看下详细案情:陈某,被告(委托方)系郑州外来务工人员,因交友不慎,在酒后被教唆怂恿到一路过的首饰店,蛊惑抢劫,并伸手拿了柜台里的饰品,当场被现场工作人员抓获,后被赶往的警察逮捕。
对于被告家属委托杨律师进行代理,杨律师在充分了解完整个案件后,其认为本案属于“特殊”的抢劫案,在被告意识不清的情况下,被指导着做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一定程度上来说,并非其自愿行为。在酒醒之后,被告悔恨不已,交友不慎,也无法通过法律武器,对教唆者惩以处罚,只恨自己遇人不淑。
故在法庭上,杨律师为被告向法院请求从轻处罚,所以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刑事辩护的相关内容,可以查看郑州刑事律师的个人网站!zzxsla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