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我的家乡凉山州会东县黑嘎乡传来一件撕心裂肺的消息,我写这封信的目的是为了为死去的一个弱小生命讨一个应有的公道。
事情的经过是:2009年3月11日下午。黑嘎乡中心校小学二年级学生舒燕(女)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当路过黑嘎村六社的计志海家地边时,碰上了正在修建通村公路的挖掘机挡道,被正在此处值班的六社社长挡住,要求她爬坎从上面的地里面过去,……
下午五点半左右,一直在等孙女回家的爷爷在一直等不到孙女的情况下,刚决定出去找的时候,接到孙女在回家的路上不慎掉入被挖掘机挖开的水浇池(没有采取任何的安全防范措施),溺水身亡的消息。当爷爷怀着伤心欲绝心情举步维艰的赶到出事地点时,孙女孩子被挖掘机挖开的水浇池里浸泡着。
事情发生后,黑嘎乡党委和政府积极准备处理这件事,在3月12日、13日都安排领导去受害者家中座谈。要求节哀。并同意借支二万元的处理费。
可是,当受害者家属父亲舒兴元,母亲万启梅多次质问乡党委、政府、区域协调办的主要负责人:谁是该工程的负责人?谁主管这个工程?谁该对这项工程的安全负责任?两级领导竟然不给予答复。
事后,受害者家属经打听到该村干部对此项工程的方案时,该村三级组织回答是:村上不曾对分管此项工程。
对此,请网友朋友给予讨论,然谁该来对小学生的生命负责?政府垫付的二万元处理费又该找谁来还?此工程是不是一个三无、腐败的、不负责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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