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州区教师住房公积金的相关回复
“卡里没钱”网友: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广元市利州区的教师2014年全年没有缴纳公积金”的问题,经我局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利州教育系统2014年公积金缴存情况
利州教师公积金的缴存严格按照《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川建发〔2007〕72号)规定的缴存基数、缴费比例、结算时间等执行,住房公积金的结算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2014年以前的早已结算清楚,2014年的正在办理之中。
目前,利州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在财政直发工资时按照全口径工资的12%代扣,并缴纳到单位公积金暂存账户;单位负担部分根据个人代扣代缴总额,财政按照1:1的比例匹配,纳入当年财政预决算。并于次年的公积金结算之前直接拨付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专户。各单位在统计汇总后,根据本单位个人负担部分和单位负担部分缴存总额填报公积金汇缴清册,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再分解至个人账户。目前,各学校已经从3月份开学时陆续开展此项工作。但因教育系统学校多,人员变动频繁,此项工作进度不一,我们将进一步督促各单位经办人员,加紧此项工作进度,确保6月底能全部分解到账。
二、公积金缴存查询方式
公积金年度结算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单位对账单下发至各单位,经核对无误后及时填写个人储金卡。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信函将个人账户信息、缴存情况、账户余额等相关信息邮寄至教师本人。
对于公积金缴存有异议的,目前提供以下几种查询方式:1.在单位经办人处通过公积金储金卡查询自己的缴存情况;2.登陆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3.个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广元市利州区政务中心管理窗口查询。
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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