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蜀柏毒蛾飞防工作的 公 告 为确保林业生态安全,按照四川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总站统一安排,县政府决定在诺江、春在、毛浴、麻石、广纳等乡镇部分区域开展蜀柏毒蛾飞机防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2015年5月4日至5月6日(遇大风、暴雨等特殊天气时间顺延)。 二、实施区域。省道S302、S201线沿线两侧第一层山脊内。辖春在、毛浴、广纳、诺江、麻石等乡镇部分区域。 三、注意事项。禁止在飞防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烧灰集肥等野外用火;禁止向空中释放气球、风筝、航模等低空飞行器、飘浮物;禁止向飞机投掷弹药、石块、棍棒、绳索等危险物品;禁止在作业区及周边地区架设高压电线杆、铁塔等20米以上建筑物。 实施飞机防治蜀柏毒蛾期间,请广大群众不要惊慌,作业飞机飞行高度属安全高度,不会对地面人、物造成安全威胁。飞机防治用药为专用杀虫剂阿维苏云金杆菌,属于无公害生物农药,对人畜无害,对水源、环境不会造成污染。本次防治采用的药物剂型为水剂,请作业区群众在飞机作业时将人工养殖的蜜蜂转移到安全区域,不要在露天晾晒衣物、粮食及其他物品。在施药后3天内,禁止农户、居民在防治区域内采集新鲜瓜果、蔬菜、野生浆果、野生蘑菇等,严禁采摘桑叶喂蚕,严禁家禽家畜进入防治区域。 特此公告 通江县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