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老家是岳池县齐福乡的。最近与家人通电话的时候听说过这样一件事。我们村里面一个叫蔡学国的村民,他家的母猪在八月份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回事病死了。当时他就去找我们当地畜牧站的站长尹正超商量一下保险赔偿的问题,为民服务的尹站长很快到家查明情况后说这个病死猪还没有过观察期,保险公司赔偿不了。但过了一会我们"为民着想"的尹站长却给他这样说“我一个老表是做死猪生意的,我有办法把你这个猪处理掉“蔡学国作为一个普通农民也不知道这样做是否有什么不妥,觉得死猪还可以卖点钱,还是划得着耶!就答应了。后来在尹站长的牵线下,还真的把这个病死母猪给卖掉了。。。我听到这里吓了一跳。畜牧站站长可以牵头卖病死母猪??这不是知法犯法吗?有这样的畜牧局,这样的畜牧站长。。现在大家都在提倡无公害食品,安全食品,而作为畜牧食品安全局下面的畜牧站长就可以带头贩卖病死猪,这样我们的肉类食品安全何来保障??我当时就给家里面的人说这个事应该向上面反映一下噻,这不是死猪不死猪的问题,而是在做昧良心的事!!家里面的人说有人反应了这个问题了。市畜牧局,县畜牧局的也下来调查了这个事,但还不是不了了之,走一下过场也就没得事,也没有任何追究什么责任!!汗,这不是明显的官官相卫!部门保护主义呀!要是普通农民卖了一头病死猪,畜牧局追着就要追回来,而畜牧站长卖死母猪却感觉成了为民做实事的了!我真不知道这样的县畜牧局,市畜牧局食品局如何来保障我们的食用肉安全!!谁还敢保证你今天中午吃的肉不是死猪肉,母猪肉,还是注水猪肉.......另外以后要到岳池收购生猪的猪贩子也别做昧良心的我事,要不是有你们这些专收死猪的贩子,也不会再有这种贩卖死猪肉的站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