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确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因为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股权转让合同主体不合法:
1、公司没有依法成立;
2、出让方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北京股权律师朱静涛beijgqlaw.com/mlist3178/68114/
3、受让方不具有法律规定的特定身份。职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等。
其次,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根据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转让股权须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其中,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营、合作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还须经其他合营方、合作方的同意。一些股权转让协议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
最后,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公司治理结构则是股权结构的具体运行形式。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企业组织结构,从而决定了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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