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要求举行公开听证会第七十七次申请书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原新闻出版总署)于2006年对宫绍洪撰写的《复兴中华文明学习材料》、《弘扬道德文化、实施先进性学习参考——抵*制*魔论邪害》、《弘扬道德文化、实施先进性学习参考——理论探讨》以下简称“三本材料”作出新出鉴定[2006]23号、24号、25号、26号、43号《出版物鉴定书》,鉴定结论是“宣传邪*教、迷信的”违禁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致辽宁省宫*绍*洪、王淑娟、于永香、于永芳、刁勇、宫*绍*英等坐冤狱5—19年,并致全国二十多个省市上千名义务弘扬中华道德文化者遭到抄家、警告、罚款、拘留、劳教、判刑等,我们是部分受害人。 “三本材料”于2009年1月在香港出版;2009年7月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总局颁发的《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为2009-A-018216,书名为《壮行无悔的吼与唤》;2013年7月在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发行,书号:ISBN978-7-5115-1927-6,书更名为《深情的呼唤》。 同是国家机关,对“三本材料”作出的结论截然相反,为平和化解行政争议,受害人几乎穷尽了所有的法律程序都不得公正。受害人认为完全有公开听证的必要。 2013年1月23日受害人依法递交了《强烈要求举行公开听证会申请书》;2013年2月8日受害人及其亲属等共75人递交了《强烈要求举行公开听证会第二次申请书》;于2013年3月14日、2013年4月16日、2013年5月16日、2013年5月20日、2013年5月27日受害人依法分别递交了《强烈要求举行公开听证会第七次申请书》。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于2013年7月10日作出新办公厅函字(2013)235号答复称“没有公开听证的必要”。 2013年7月11日,受害人应约到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依法递交《强烈要求举行公开听证会第八次申请书》,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约来100多名警察及便衣暴打受害人致3人住院,并强制将受害人遣返原籍,从此拒之门外不再接待。 无奈受害人于2013年7月22日、2013年7月30日、2013年8月7日、2013年8月15日、2013年8月26日、2013年12月12日、2013年12月19日、2013年12月26日、2014年1月3日、2014年1月11日、2014年1月19日、2014年1月27日、 2014年2月6日、2014年2月15日、2014年2月22日、2014年3月2日、2014年3月10日、2014年3月18日、2014年3月26日、2014年4月3日、2014年4月11日、2014年4月19日、2014年4月28日、2014年5月6日、2014年5月13日、2014年5月19日、2014年5月27日、2014年6月3日、2014年6月11日、2014年6月19日、2014年6月27日、2014年7月5日、2014年7月13日、2014年7月21日、2014年7月29日、2014年8月7日、2014年8月16日、2014年8月24日、2014年9月3日、2014年9月11日、2014年9月19日、2014年9月27日、2014年10月13日、2014年10月21日、2014年10月29日、2014年11月14日、2014年11月22日、2014年11月30日、2014年12月7日、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2日、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月9日、2015年1月12日、2015年1月19日,2015年1月26日,2015年2月2日,2015年2月9日,2015年2月16,2015年2月23日,2015年3月2日,2015年3月9日,2015年3月16日,2015年3月23日,2015年3月30日,2015年4月6日,2015年4月13日,历时813天,依法递交了要求举行公开听证会第七十六次申请书,贵局均未依法举行公开听证会。 特此依法递交《强烈要求举行公开听证会七十七次申请书》。 请求贵局在本周内确定公开听证的举行日期。 申请人:宫*绍*洪 于永香 王淑娟 于永芳 刁 勇 宫绍英 宫绍荣 王在照 杨凤珍 郑文良 赵志玲 韩桂成 蔡玉清 陆风艳 江何堂 李万花 窦玉娟 王长来 吕 华 张 霞 王淑兰等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本申请书复印件一份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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