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你是猪吗

[热点事件] 成都被打女司机,舆论逆转背后的势力较量!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5-5-7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叫嚣女司机该打的人,哪个敢拍着胸脯说自己从来没有乱开车,乱变道过?!如果不敢,就不要扇阴风点鬼火,做人还是要厚道!

发表于 2015-5-7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5-7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5-7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曝光的信息看,女的是平民家庭,弱势群体!

发表于 2015-5-7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女司机父亲是打工仔,看起来很弱势哟

发表于 2015-5-7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上都曝光了,那女司机父亲就是给别人打工的打工仔,女司机也是打工的,什么官二代,不看新闻,在这里瞎起哄,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那女司机一家弱势

发表于 2015-5-7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二B货,不要扯什么背后、势力什么的,你当全国人民都是傻子吗?  人民大众只看事实说话,谁错谁不对自有公理。你再怎么瞎咧咧都遮挡不了瓜婆娘嚣张跋扈、马路杀手的劣迹。

文学剧本都出来了,你开眼看看吧:

原评论难以捉摸的影子于2015-05-07 17:31发表

第一回《卢衙内横行益州道,张教头怒打镇川西》
第二回《护妻儿好汉陷囹圄,卧病床毒妇赚同情》
第三回《记录仪原是照妖镜,蛇蝎精败露现真形》
第四回《母大虫变身弱娇娘,潘金莲乔装慈善家》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发表于 2015-5-7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49.87.93.x 发表于 2015-5-6 21:09
只能说你真是猪,这点信息,随便一个乡镇派出所的户籍临时工都能办到,什么内部人员,什么权利,离大家没那 ...

打人者正义

发表于 2015-5-7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纪委是不是在四川吗,民间这样一个本来很简单的事情都搞得这样乱七八糟的复杂,看来我们四川这地盘真的有些怪哦。

发表于 2015-5-7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8 13:46
搞那么复杂~错就是错~对就是对~女司机错了就错了,还鸡巴这里那里~唧唧歪歪~还不知道认错~就搞就越为人不耻~

 楼主| 发表于 2015-5-11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利剑长 发表于 2015-5-7 18:42
楼主二B货,不要扯什么背后、势力什么的,你当全国人民都是傻子吗?  人民大众只看事实说话,谁错谁不对自 ...

你才2B,支持暴力还振振有词,恬不知耻!

发表于 2015-5-11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卢女第一次变道,属于违章,完全构不成危险驾驶罪!你少吓唬人!二B!
二、如果女司机第一次变道,按你说的构成危险驾驶,那那渣男这以前,也超速了,也多次变道了,怎么说?
三、渣男如果不追上辅道别车,哪有后来的互相别车行为?事情完全是渣男引起的,别混淆是非!
四、如果后来双方别车(还是渣男追出辅先引起的)构成危险驾驶了,那渣男一样跑不脱!
五、按你的说法,那渣男就构成三罪了: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危险驾驶!
六、只有你这个傻B才硬说女人危险驾驶了。其实,如果真构成了,渣男更惨!
七、最可恨的是连出租司机也被捅伤!从其行为可看出此男乃骄横跋扈之徒,已构成犯罪。
八、张某及其家人利用XX内网泄漏公民个人隐私该判刑吗?   
发表于 2015-5-11 12: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5-11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卢女第一次变道,属于违章,完全构不成危险驾驶罪!你少吓唬人!二B!
二、如果女司机第一次变道,按你说的构成危险驾驶,那那渣男这以前,也超速了,也多次变道了,怎么说?
三、渣男如果不追上辅道别车,哪有后来的互相别车行为?事情完全是渣男引起的,别混淆是非!
四、如果后来双方别车(还是渣男追出辅先引起的)构成危险驾驶了,那渣男一样跑不脱!
五、按你的说法,那渣男就构成三罪了: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危险驾驶!
六、只有你这个傻B才硬说女人危险驾驶了。其实,如果真构成了,渣男更惨!
七、最可恨的是连出租司机也被捅伤!从其行为可看出此男乃骄横跋扈之徒,已构成犯罪。
八、张某及其家人利用XX内网泄漏公民个人隐私该判刑吗?   

发表于 2015-5-11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文艺复兴 发表于 2015-5-11 12:24
一、卢女第一次变道,属于违章,完全构不成危险驾驶罪!你少吓唬人!二B!
二、如果女司机第一次变道,按 ...

那渣男如是遇上我,早就被老打摆起了。

发表于 2015-5-18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楼主说的有道理,事件值得我们深思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