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法院向六强没穿法官服迟到40分钟上庭还宣布休庭造成当事人20多位亲友往返108里 ----给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封投诉信
原告王继洪诉被告李万平离婚一案,安岳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4月21日发出(2015)字1477号传票;传票要求李万平必须在2015年5月7日九点到达安岳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 李万平及其三位证人、20位亲友从距离50多里的高升乡云光村乘车来到安岳县法院,李万平的委托代理人胡代国提前到庭递交了云光村有关公民代理的介绍信,原告及其代理人也来到了法庭。双方等待开庭审理。 但是,九点整,法庭上只见书记员一人,不见法官。时间一分一分地过去,一直过去了40分钟,一位没有穿法官服自称是法官向六强的人来到法庭。向六强在没有说明任何理由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突然宣布今天不审理,双方各自回家,法院另行通知开庭时间。 胡代国以及李万平的亲友们感到奇怪,为什么法官视法律、法院为儿戏?为什么传票开庭时间等到双方当事人到庭时随便更改?为什么?为什么?...... 胡代国当庭气愤地提出如下批评:一,向六强迟到40分钟上庭违反法官法的相关规定; 二,向六强未穿法官服上庭审案违法;三,向六强随意宣布今日不开庭不审理于法无据;四,向六强的行为侵犯了原告、证人、旁听亲友的合法权益,20多人往返的车旅费、误工费 应当由法院赔偿。 李万平立即向李院长进行了投诉。 胡代国分别向李院长和纪委02824537110进行了投诉。强烈要求院长依法处理向六强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李万平的20多位亲友非常气愤和不满。用手机录下了向六强的违法言行 。 整个法庭风波从9:40闹到11点。请看向六强的违法言行视频:即将播放。
投诉人李万平、胡代国...... 2015年5月7日11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