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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东升出租汽车公司筹备小组签约北京锋锐(南充)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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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8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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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8 11: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法律武装!

 楼主| 发表于 2015-5-8 11: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衷心感谢为我们提供法律援助的郑建伟律师、何辉新律师、万文清律师以及关注与支持我们的所有网友!谢谢你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8 12:13
早就该请律师的!支持你们!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5-8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法律援助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5-9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法律顾问  不是法律援助。所谓法律援助,是律师事务所、法院分别对打不起官司的弱势群体免收律师费和诉讼费!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5-9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各种法人,都应该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与老师事务所签订长年法律顾问合同,聘请律师,让老师参与其相关工作。推进全社会法制化进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9 12:17
对,不请本地律师,大家都懂的。

发表于 2015-5-9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维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9 17:41
6楼的,你一贯自诩为南部法律界普法专家,怎么没人聘请你为法律顾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10 10:31
丢脸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11 00:37
灌水顶帖,把这个帖子沉了啥子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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