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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全芳

[群众呼声] 仁寿教育局余小莉打人不用负责吗?(仁寿县公安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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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世界黑就是黑的,白就是白的,如果亵渎了法律的正义,也会受到惩罚的

发表于 2015-6-1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了不说 发表于 2015-6-1 10:10
2015年5月20日,仁寿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中队长杨奎和另一民警,拿着一份“仁寿县公安局所谓的行政处罚决定 ...

天下乌鸦一般黑,都这样,该整治一下了!!!

发表于 2015-6-1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仁寿县公安局要一视同仁

发表于 2015-6-1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这么黑暗啊 ~ 这让让仁寿160多万人民情堪何以啊

发表于 2015-6-1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央视记者,让他们来帮忙,一定事半功倍!!!

发表于 2015-6-1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无耻了 见过无耻的 怎么就没有见过这么无耻的

发表于 2015-6-1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钱有势就能无法无天了么
真是太气愤了

发表于 2015-6-1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望有关人员能够重视这事件

发表于 2015-6-1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当地的相关部门能调查清楚仁寿县执法者这样忽悠老百姓的所作所为

发表于 2015-6-1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共同关注此事吧, 不信这个社会还没天理了!仁寿执法人员公然违规,真是不敢想像啊

发表于 2015-6-1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制社会,怎么能让那些人为所欲为? 绝不能让这人逍遥法外的 ,一定要严惩的

发表于 2015-6-1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了不说 发表于 2015-6-1 10:10
2015年5月20日,仁寿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中队长杨奎和另一民警,拿着一份“仁寿县公安局所谓的行政处罚决定 ...

作为执法者,不能泯灭自己的良知啊! 那样会遭到中国百姓的唾弃的

发表于 2015-6-1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了不说 发表于 2015-6-1 10:10
2015年5月20日,仁寿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中队长杨奎和另一民警,拿着一份“仁寿县公安局所谓的行政处罚决定 ...

法制社会怎么能允许,这样的执法者,胡作非为呢,必须清除队伍

发表于 2015-6-1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举的效果是执法者无知还是执法者知法犯法?

发表于 2015-6-1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有关部门对于仁寿县公安局这么无法无天的事情就这么听之任之的吗?

发表于 2015-6-1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希望这些不公平的事,也发生在秉“公”办案的人身上

发表于 2015-6-1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向媒体部门举报,借住媒体让更多人来关注仁寿县执法者的真面目

发表于 2015-6-1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很气愤的, 现在既然是法制社会,怎么容许出现这种事情

发表于 2015-6-2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5月20日,仁寿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中队长杨奎和另一民警,拿着一份“仁寿县公安局所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字迹模糊不清),来到我店,说:“对方打人的人,我们现在已经拘留了,告诉你是怎么处理的……”

   仔细辨别后,才发现原来是仁寿县公安局对谢玉珍(实名制举报仁寿县公安局不作为,置法律法规于不顾”中肇事者余小莉之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内容显示:“执行方式和期限由城北派出所送至仁寿县拘留所执行,期限从2015 年5 月15 日至2015 年5 月25 日……”,下面有被执行人的签字(也是非常模糊看不清楚)。  但签字时间很清楚是2015 年5 月15 。

   因为我不太敢相信现在的政府职能部门能秉公执法,因为他们早已在老百姓的心中失去公信力,我便于2015 年5 月25 日7 点半左右赶在释放谢玉珍之前来到仁寿县拘留所大门外冒雨一探究竟(并全程录象)。结果都是大家不愿看见的结果。果然不出所料,谢玉珍根本不在拘留所(有监控录像和电话确定)。

   仁寿县公安局啊,你作为一级职能部门,你们这样忽悠老百姓的做法,让仁寿160多万人民情堪何以啊!   


  举报人:王全芳      身份证:511121196601245720   电话:13980366675

发表于 2015-6-2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人民的父母官,人民的公仆?
简直就是人渣中的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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