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王全芳

[群众呼声] 仁寿教育局余小莉打人不用负责吗?(仁寿县公安局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6-12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5月20日,仁寿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中队长杨奎和另一民警,拿着一份“仁寿县公安局所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字迹模糊不清),来到我店,说:“对方打人的人,我们现在已经拘留了,告诉你是怎么处理的……”

    仔细辨别后,才发现原来是仁寿县公安局对谢玉珍(实名制举报仁寿县公安局不作为,置法律法规于不顾”中肇事者余小莉之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内容显示:“执行方式和期限由城北派出所送至仁寿县拘留所执行,期限从2015 年5 月15 日至2015 年5 月25 日……”,下面有被执行人的签字(也是非常模糊看不清楚)。  但签字时间很清楚是2015 年5 月15 。

    因为我不太敢相信现在的政府职能部门能秉公执法,因为他们早已在老百姓的心中失去公信力,我便于2015 年5 月25 日7 点半左右赶在释放谢玉珍之前来到仁寿县拘留所大门外冒雨一探究竟(并全程录象)。结果都是大家不愿看见的结果。果然不出所料,谢玉珍根本不在拘留所(有监控录像和电话确定)。

    仁寿县公安局啊,你作为一级职能部门,你们这样忽悠老百姓的做法,让仁寿160多万人民情堪何以啊!   

    举报人:王全芳      身份证:511121196601245720   电话:13980366675

发表于 2015-6-12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就没人管管啊,
太不人道了吧。

发表于 2015-6-12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理何在啊,
相关部门难道不应该出来给个说法吗?

发表于 2015-6-12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霸道的事情难道上级领导就不下来管一管吗
发表于 2015-6-12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起来一定不是简单的事件,
背后有人撑腰

发表于 2015-6-12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5月20日,仁寿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中队长杨奎和另一民警,拿着一份“仁寿县公安局所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字迹模糊不清),来到我店,说:“对方打人的人,我们现在已经拘留了,告诉你是怎么处理的……”

    仔细辨别后,才发现原来是仁寿县公安局对谢玉珍(实名制举报仁寿县公安局不作为,置法律法规于不顾”中肇事者余小莉之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内容显示:“执行方式和期限由城北派出所送至仁寿县拘留所执行,期限从2015 年5 月15 日至2015 年5 月25 日……”,下面有被执行人的签字(也是非常模糊看不清楚)。  但签字时间很清楚是2015 年5 月15 。

    因为我不太敢相信现在的政府职能部门能秉公执法,因为他们早已在老百姓的心中失去公信力,我便于2015 年5 月25 日7 点半左右赶在释放谢玉珍之前来到仁寿县拘留所大门外冒雨一探究竟(并全程录象)。结果都是大家不愿看见的结果。果然不出所料,谢玉珍根本不在拘留所(有监控录像和电话确定)。

    仁寿县公安局啊,你作为一级职能部门,你们这样忽悠老百姓的做法,让仁寿160多万人民情堪何以啊!   

    举报人:王全芳      身份证:511121196601245720   电话:13980366675

发表于 2015-6-13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更多的媒体参与进来,让更多的人看到事情的真面目

那样才有可能让咱弱势群体有所希望

发表于 2015-6-13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情背后应该会牵涉到太多人了,应该好好调查下

发表于 2015-6-13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5月20日,仁寿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中队长杨奎和另一民警,拿着一份“仁寿县公安局所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字迹模糊不清),来到我店,说:“对方打人的人,我们现在已经拘留了,告诉你是怎么处理的……”

    仔细辨别后,才发现原来是仁寿县公安局对谢玉珍(实名制举报仁寿县公安局不作为,置法律法规于不顾”中肇事者余小莉之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内容显示:“执行方式和期限由城北派出所送至仁寿县拘留所执行,期限从2015 年5 月15 日至2015 年5 月25 日……”,下面有被执行人的签字(也是非常模糊看不清楚)。  但签字时间很清楚是2015 年5 月15 。

    因为我不太敢相信现在的政府职能部门能秉公执法,因为他们早已在老百姓的心中失去公信力,我便于2015 年5 月25 日7 点半左右赶在释放谢玉珍之前来到仁寿县拘留所大门外冒雨一探究竟(并全程录象)。结果都是大家不愿看见的结果。果然不出所料,谢玉珍根本不在拘留所(有监控录像和电话确定)。

    仁寿县公安局啊,你作为一级职能部门,你们这样忽悠老百姓的做法,让仁寿160多万人民情堪何以啊!   

    举报人:王全芳      身份证:511121196601245720   电话:13980366675
发表于 2015-6-13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求这种事件按法处理 按规章制度 公平公正的处理

发表于 2015-6-13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情必须得给自己讨回个公道

发表于 2015-6-13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一个没有天理的社会,无语了。。。

还是期待一个好的结果吧。

发表于 2015-6-13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在互联网大声呼喊!这个社会太缺失公平正义
发表于 2015-6-13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太多这样的事情了值得我们去深思了,绝对的大问题

发表于 2015-6-13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法律和执法人员对待这一块能不能严格点

发表于 2015-6-14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5月20日,仁寿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中队长杨奎和另一民警,拿着一份“仁寿县公安局所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字迹模糊不清),来到我店,说:“对方打人的人,我们现在已经拘留了,告诉你是怎么处理的……”

   仔细辨别后,才发现原来是仁寿县公安局对谢玉珍(实名制举报仁寿县公安局不作为,置法律法规于不顾”中肇事者余小莉之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内容显示:“执行方式和期限由城北派出所送至仁寿县拘留所执行,期限从2015 年5 月15 日至2015 年5 月25 日……”,下面有被执行人的签字(也是非常模糊看不清楚)。  但签字时间很清楚是2015 年5 月15 。

   因为我不太敢相信现在的政府职能部门能秉公执法,因为他们早已在老百姓的心中失去公信力,我便于2015 年5 月25 日7 点半左右赶在释放谢玉珍之前来到仁寿县拘留所大门外冒雨一探究竟(并全程录象)。结果都是大家不愿看见的结果。果然不出所料,谢玉珍根本不在拘留所(有监控录像和电话确定)。

   仁寿县公安局啊,你作为一级职能部门,你们这样忽悠老百姓的做法,让仁寿160多万人民情堪何以啊!   


  举报人:王全芳      身份证:511121196601245720   电话:13980366675

发表于 2015-6-14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人如果失去了最基本的原则,
那么他根本就不配做个人了,
跟畜牲没有什么两样了

发表于 2015-6-14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扰乱法纪,
滥用职权的人一定要严惩,不能放过

发表于 2015-6-14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法制社会呢?天都是黑了

发表于 2015-6-14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法制社会呢?天都是黑了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