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监察局不作为 东兴区委区政府乱作为
今天听从事纪检工作的朋友说,东兴区财政政局的案子之所以电监察局牵头因为主要涉案者张勇是非党人士。尽管如此,但涉案金额1千多万哒,这其中肯定会牵涉到区委区政府某些领导,至少有关领导,如财经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i区政府分管财政的领导,这些领导直接涉案。但至少要负钦导责任,监管(已括区纪委、监察岗)不力、过失、不作为、乱决策、渎职之责。现在由区监察局牵头,他能、他敢追究区上大老爷的相关过失、渎职罪吗?
这么大金额的案子理应由市监察局立案查处,同时也利于追东兴区区级领导,科级干部的相关责任.市局应当为,不知什么原因(可能为了保护东兴区的干部.但是对党、对人民极端不负责。纵容领导干部违法乱纪)而不为、应当算是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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