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1月9日从湖南邵阳市双清区日恒电器城宏达电器店购买一台型号为3D50A3700ID的长虹牌等离子电视机,该机在2015年4月18号看电视到凌晨1点才关机,第二天开机只有声音没有图像,经仔细查看,发现右侧内屏出现裂纹。后来我拨打邵阳市长虹维修点电话,对方一听我的描述立马断定这种故障是人为损坏不能赔偿。在我要求下,该维修点答应第二天派人上门查看,第二天该业务员粗略看一下断定是外力损坏,不是赔偿范围,然后对电视机及相关票据拍照。我说电视机挂在墙壁上,根本没人碰撞和敲打,而且外屏毫无痕迹和损伤,该维修人很说你可以到有关部门鉴定和投诉,态度极不友好。
邵阳市维修点把相关情况上报长沙分公司,该分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下达《用户使用过程屏裂信息记录表》(编号TV-2015-04-PL-ZL),该分公司技术部和质量部给出鉴定结论是:“屏幕表面是层直贴膜,作用是滤光、防光干扰,无内外屏之分。据提供的资料显示用户电视的屏玻璃基板受外力产生有星状放射性裂纹,裂纹中心为受力点,很明显是受力碰撞所致。属使用维护不当造成”。此鉴定书于4月23日送达我手,该维修人员说“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结果”。
我对这个“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结果难以接受!第一:我在使用过程中根本没有使用外力碰撞和敲打,由于观看时间长会不会损坏?我查看使用说明书,并没有相关提示。第二:我反复在网上搜索,结果令我吃惊,有的用户仅仅用手指轻轻一敲或者钥匙串不小心碰到屏幕或者一个几岁小孩用小玩具或者乒乓球轻轻一丢就导致电视内屏永久损坏!一台电视机好几千元甚至上万元,而且内屏损坏几乎没有修复的价值,一旦损坏意味着彻底报废!长虹等离子电视机的内屏未免过于脆弱?第三:我通过相关渠道了解到:2009年起长虹公司为节省成本,等离子电视取消了退火工艺,导致长时间观看内屏受热,会出现裂痕。长虹等离子电视机现在这种故障实在太多太多,厂家该不该承担自己的责任?(我买电视的这家店原来是长虹专卖店,上个月已经关门大吉,店家说是长虹电视不好卖,值不值得厂家反思?)
鉴于以上原因,我特向长虹公司提出以下诉求:要求更换为同价值的全新的液晶电视,如果更换的电视机超出原电视机价格,我可以补差价;或者全额退还我的购机款;或者免费更换内屏。
我先后买了三台电视,都是长虹,第一台是老式机,第二台是立式背投,第三台就是这台等离子。应该说我对长虹这个国产品牌是历来信赖的。期待长虹公司能够像以往那样正视自己产品的问题,尽快给予我满意的答复,不要推诿,不要逃避,以免冷了消费者的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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