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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对渣男打女司机事件再分析及处理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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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2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渣男打女司机事件再分析及处理预测

    一、事件性质:是一起性质恶劣、影响巨大,带有违法犯罪事实的公共事件,对于全社会法治建设、道德建设有极大的教育意义和助推力。

    二、社会舆论与案件本身如何具体处理没有直接关系。

    1 、无论你多么痛恨渣男“渣女”,也代替不了法律法规对案件的定性和处理;

    2、目前水军猖獗,社会舆论走了两个极端,个别主流媒体也显失公正,舆论审判危害极大,应该依法处理,不为舆论所左右。

    三、案件中的的违法及犯罪问题

    (一)违法问题

    1、卢女:(1 )第一次变道,违反道法,应予处罚;

    (2)在辅道(匝道)上互相别车,开斗气车,应予处罚。

    2、渣男:

    (1 )在遇到女司机第一次变道前,有无违法问题存疑,但有渣男行车记录仪视频证据;

    (2)追出主道,在匝道(辅道)上首先恶意别车报复,引发互相别车,应予处罚。

    (二)犯罪问题

    1、女司机:

    (1)不少网友认为她第一次变道构成危险驾驶罪了,这个属于夸大事实,应该没有构成犯罪。从我国现实情况看,也不宜按犯罪进行追究。

    (2)在匝道上互相别车,个人认为构成危险驾驶或危害公共安全罪了,应给予追究。

    2、渣男:

    (1)在匝道上首先恶意别车报复,进而互相别车,个人认为构成危险驾驶或危害公共安全罪了,应给予追究。

    (2)打人性质相当严重,情节恶劣,影响极大,特别是还打伤一名见义勇为的出租师傅,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刑拘,至少涉嫌寻衅滋事罪。

    (3)卢女及出租师傅伤情鉴定,如果一人构成轻伤以上,则涉嫌故意伤害罪。

    (4)以上涉嫌犯罪,应数罪并罚。

    四、卢女道歉信是完全应该的,也不算晚(因为案件并没处理),应予以赞赏和支持。这个认错态度只对卢女自己的违法犯罪处理有好处。有网友说代表卢女放弃求饶,等于私了,这完全是一厢情愿和不懂法律,处理还没开始呢。另外,卢女的道歉信也与男方施压无关,不过是自己争取主动罢了。卢女呼吁不要再人肉男方,不过策略耳(不会因为她呼吁,网友就停止人肉)。

    五、实际上,卢女出具谅解书只对渣男量刑(判实刑还是缓刑,具体判决多少年、月)有直接影响,但别忘记了,本案根本不存在谅解的条件,即使卢女想谅解,也不可能的,这一点被大家都忽视了。

    1、如果卢女构成不了轻伤,只构成轻微伤,那渣男涉嫌寻衅滋事,而寻衅滋事不属于可以谅解的案件(好象司法解释是这么规定的);

    2、现在已经公开了,除卢女外,渣男还捅伤一名出租师傅,而受伤2人以上,也不属于可以谅解的案件(司法解释);

    3、如果卢女构成轻伤,还捅伤一名出租师傅,那渣男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而受伤2人以上,也不属于可以谅解的案件(实际上,不管卢女什么伤情,渣男打伤2人,已经否决了谅解的条件。

    六、渣男一方的危机公关是一场非常失败的演出,现在可能肠子都悔青了。

    1、暴露了自己有权有势的身份(身份越保密,越说明身份特殊);

    2、暴露了自己与公安内鬼的特殊关系,还出卖了公安内的朋友和相关领导,比如开房记录,居然还有IP地址。

    3、妄图搞臭对方,结果得不偿失,既暴露了自己的背景,又加重了与女方的对立和对抗,为案件求得谅解设置了巨大障碍(如果有条件谅解的话),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4、目前渣男一方搞得这样被动,给自己挖了大坑,本人不相信背后有高手策划,正确策略是大事化小,全力求得女方谅解,而不应该人肉女方,其中非法泄露信息,被对方抓住了蛋蛋。

    七、网友目前睁大眼睛盯着三点,渣男一方压力极大,可以说如热锅上的蚂蚁。

    1、卢女伤情鉴定:敢公开鉴定成轻微伤吗?打得那么狠那么惨,舆论怎么会相信只是轻微伤呢?

    2、出租师傅为何消失?敢公开宣布他不是受伤人员吗?网上那么多他脸上流血的照片,如何解释?

    3、渣男的身份秘密:

    (1)如果真是个公职人员,一旦暴露,必引发众怒,情何以堪?

    (2)如果真是个JC或者近似JC,呵呵,自己想吧。

    (3)如果真有个牛B的“舅舅”,一旦暴露,谁会相信“舅舅”没有用公权力洗地?唉,渣男真是个“坑舅舅”的货!

    八、目前渣男一方处境艰难,深表同情,但必须面对。

    1、“舅舅“千万不能暴露,不然,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亚历山大呀。

    2、渣男自己身份不能暴露,否则,面临新一轮舆论审判。

    3、卢女伤情鉴定不敢公开做假,毕竟视频摆在那里。

    4、出租师傅受伤的事不敢公开抹掉。

    5、随时面临逮捕的危险,时间非常紧迫。

    6、卢女一方很可能坚持不谅解(如果有条件谅解的话),如果渣男坚持卢女谅解,势必付出更大的经济代价。

    九、卢女一方特别是律师可能采取的策略

    1、聘请川外律师,扭转危机公关被动局面,道歉信以及授权南都发表很有深意,特别是道歉信绵里藏针,必有高人指点。

    2、坚持追究泄露私人信息特别是开房信息的责任,否则,绝对不给予谅解。(因为IP地址都清楚,不追究没理由)

    3、在刑事诉讼中,绝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拒绝“向钱看”,首先追求公平正义,占领道德制高点才是上策。如果象网友谣传的那样,动不动要100万,等于背上贪婪的恶名!(但大家记着,律师还是喜欢钱的,这个就难说了)

    4、如果对方怕判得重,坚持要谅解,卢女应从会做人,留后路,息事宁人的角度,好好谈谈,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条件要先谈好,附带民事诉讼就是做个样子,上策是以调解结案,然后才能出具谅解书。(谅解书在前,刑事判决才敢轻判)

    5、如果刑事诉讼中不提附带民事诉讼,对方也不要求提起,那就等于公事公办,待刑事判决后,再提起单独民事诉讼(这是女方的权利),法律判决赔多少就是多少,绝对不盯着钱的多少。这对女方的名声极为有利!

    十、对处理此案的预测

    1、男女双方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处罚,直至吊销驾驶证或禁驾。

    2、男女双方在辅(匝)道上互相别车,基本构成危险驾驶或者危害公共安全,都应负刑事责任。如果不追究,成都警方面临极大压力。

    3、渣男构成寻衅滋事或故意伤害罪。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则吸收寻衅滋事罪。渣男还应该数罪并罚。

    4、个人不相信渣男“舅舅”敢把渣男的犯罪行为抹去,“舅舅”现在最要紧的不是保护渣男,而是洗白自己,已经到了抛弃渣男的时候了,抛弃渣男是唯一明智的选择。不然,庆安董国生就是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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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2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卢女父亲又犯贱了,怎么可以公开撒谎说道歉信是出自你女儿之手?

本人坚决不相信!

从用词造句上看,完全是出自高明的律师之手。特别那个“亦”字,你女儿会使用吗?

如果记者追问,你不回答不可以吗?或者,你直接说是女儿的真实意思。

这一家人,危机公关真的不咋的。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5-12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贱女该挨打,渣男该坐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12 14:34
没得用,怕又被致歉信和谐了?人家权高势大,受害者一生意人,斗的过吗?受害人已说到此为止。

发表于 2015-5-12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涉嫌犯罪,应数罪并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12 15:20
5月11日一奇车女子被一怒路男暴打,次日上吊自杀,当今法律令人反思。严惩成都男司机还法律于公正。不然遇上对方无理,自己有理就实行暴力还击,这社会还太平吗?成天就是打打杀杀的。应叫犯法之人付出应有的代价。

发表于 2015-5-12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威武,顶你,你对这件事的分析,完全没有你个人主观上的意念,完全是从客机上分析问题,好样的,能人!

发表于 2015-5-12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才是中立的、理性的分析!
不过对追查男方的什么背景和什么舅舅的什么不太赞成,有什么事就说什么事,毕竟到目前没有证据表明男方的背景和舅舅什么的在干预司法!!!!

发表于 2015-5-12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思么??

发表于 2015-5-12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警察就是一帮胀干饭的,渣男开的是汽车,不是风车,怎么查不出渣男的身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12 19:44
楼主就是最大的水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12 20:00
楼主感情色彩太浓,称渣男卢女。我相信双方当事人定能吃一堑长一智,也能将此事处理好。我们就让他们平静地生活吧。

发表于 2015-5-12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好北京X律师事务所哦:lol

发表于 2015-5-12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营山贴 唯一一个看透事态走向的高人。不知道是不是营山律师。

发表于 2015-5-12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的正义感。
不过,目前看来卢家屋里的人很可能是扶不起来的阿斗,自己已经耙了。
平时就素质低,有点钱就冲,遇到这样的硬茬,能力不足以应付。
根据这种人家的一般习惯,很可能已经通过经济方式达成了勾兑,把为她一家子义愤填膺的网友卖了。
指望这种人家,真正不畏强暴,坚持正义,讨还公道,可能比较难。
不过,尽管如此,我还是真心希望自己这次再一次看走眼,卢家人给大家一个意外。

2014年度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5-5-12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高人高见

发表于 2015-5-12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楼主。

发表于 2015-5-12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这件事,倒是再一次看清,有如此多的人黑白颠倒、是非不辨,毫无廉耻和慈让之心。
而沉默的大多数,也近乎麻木,毫无感同身受的人类悲悯之心,只是把暴虐和隐私,当作了饭后的谈资。
痛感这个族群还有更加悲惨的未来,还要在黑暗中前行100年。

发表于 2015-5-12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评论,转个王培尧先生针对女主角发的一篇博文:

[url=]为什么说卢琴致歉信既“诚恳”又“勉强”?[/url]


[url=]
[/url]
[url=]       躺在医院的成都娇子立交打人事件被打女司机卢琴,感觉再抗击网络“人肉”实在是自取其辱,连暧昧开房近百次都大白于天下了,还勉强呻吟孤掌鸣号有什么意思?索性“好汉做事好汉当”,哪里跌倒哪里爬起,5月11日,卢琴终于支持不住举手投降,发表了致歉信,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做了“理性”反思,给网友一个交代。
   
       卢琴在致歉信里首先对行车鲁莽不理智表示诚恳道歉,愿意接受违章驾驶开斗气车的处罚。再是反思以往驾驶陋习并表示改正。其次对家人维护自己违章驾驶的不当言论表示内疚。最后,卢琴以己推人,希望男司机张先生不要有自己同样的“人肉”遭遇。
   
       “错就是错,不应当找任何借口”。卢琴说。付出身体的伤害和网络狂轰滥炸后,卢琴致歉信措辞语气还是比较诚恳的,网络上应该给予认可。倘若卢琴仍然坚持行车无过错家人仍然偏袒卢琴违章驾车无错误,估计网络不会罢休,卢琴还得在医院忍受“精神折磨”。“卢琴门”证明中国人感性自私很强烈,理性讨论是非非常艰难,不碰得头破血流,要“见黄河落泪”不容易。
   
       舆论监督是维持社会正义的最好杠杆,是非曲直人心知,舆论不会冤屈任何一个人。以小推大社会进步也离不开舆论褒贬,体制健全离不开人民监督。贪官大批出现正是体制失去人民监督的结果,任何自诩先进的党失去人民监督,都是一地鸡毛糟糟糟,你表面光鲜一肚子坏水,老百姓睥睨你唾弃你理所当然。
   
       卢琴致歉信认定“人肉暴力说”,有待商榷。为证明当事人道路行车“彪悍一族”,网友翻出卢琴多次违章驾车暧昧开房记录,类似于反贪的调查取证,何暴之有?认为网友“人肉”是“网络暴力”,那么王岐山巡视各地定性贪官的调查取证,难道是党纪国法“法纪伤害”腐败分子?
   
     现今中国违法乱纪者实在太多,所谓“法不责众”。受贿视为“人情来往”,搞女人称为“感情来往”,制作假冒视为“商品现象”,抄袭论文评职称说“抄不犯法”。违纪犯法视为正常现象,贪官才疯狂嚣张。社会戾气习以为常,才出现卢琴者违纪如吃小葱。如此国人心态不改变,文明和谐新常态真是成了中国梦!
   
      你在社会生活中遵纪守法严肃做人,网络想伤害你也伤害不了;平日飞扬跋扈撞到枪口上,被网络“人肉”出不良行为,主观上不想“伤害”你也不可能。不是网络“暴力伤害”了你,是你自己的所作所为“暴力伤害”了你。卢琴的“人肉暴力说”,实在是过于勉强,可以休矣。[/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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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2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卢女不能太让性,打人男子无姓名不敢公开千万莫犯众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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