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503|评论: 0

[生活资讯] 未婚妈妈产子抛婴下楼致死 犯故意杀人罪判3年缓5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5-12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2岁的李某未婚怀孕,将孩子从6楼的窗户抛下致其死亡。昨日,记者获悉,李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去年3月31日凌晨约1时,22岁的河南女子李某在广州一小区603房的厕所内产下足月女婴,因害怕被姐姐及同事知情,她用垃圾袋将女婴包好,从厕所的窗户抛出,致使婴儿坠落2楼阳台死亡。

  据李某姐姐回忆,2013年8月份开始,她发现妹妹李某的肚子大起来,当时李某说是肚子胀气,她也没有太多猜疑。

  庭审中,李某对检方指控的故意杀人罪没有异议,声称在2013年5月,她通过手机微信认识了一名男性网友,见了3次面,那人的姓名她不知道,只知道是个南方人。最后一次见面,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事后李某很后悔,就把该男子的手机号码和微信号删掉了。所以李某发现自己怀孕后无法联系上该男子,又狠不下心做流产手术,就想把孩子生下来,走一步算一步。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量刑上,鉴于因网络交友不慎而怀孕,后在宿舍厕所马桶内产下女婴,因担心他人知晓,慌乱中将女婴从窗户抛出并因此导致其死亡,其犯罪的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也小,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李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对她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对其宣告缓刑。(记者 章程)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