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有家媒体报道,一个公民要出国旅游,需要填写‘紧急联系人’,他写了母亲的名字。结果有关部门要求他提供材料,证明‘你妈是你妈’!”这是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的一次常务会议上讲的一个故事。
“这怎么证明呢?简直是天大的笑话!人家本来是想出去旅游,放松放松,结果呢?”李克强总理说:“这些办事机构是出于对老百姓负责的态度,还是在故意给老百姓设置障碍?”
其实,在中国这个特色体制下,要求“证明亲妈”的事例简直不胜枚举,最典型的莫过于一个残疾人在火车上被要求出示残疾证的故事。
女列车员在查票时发现一个断了一条腿的残疾人只持有儿童票,便以残疾人设有残疾证为由,要求残疾人补票。残疾人说自己在一家私人工地干活,因工伤残疾,出事故后,工头逃跑,他本人因无当地户口办不下来残疾证。售票窗口因为他没有残疾证而拒绝卖给他残疾票,他只好卖了一张儿童票。
但闻迅而来的列车长不依不挠,坚持让残疾人补票,并说如果不补票,下一站就把残疾人赶下车。
倒是一个男乘客看不下去,站出来问列车长:“你是不是男人?”
列车长一楞:“谁说我不是男人。”
男乘客说:“你有男人证吗?你没有男人证就不是男人,我和你一样,只认证,不认人。”
女列车员为了给列车长解围,对那位男乘客说:“我不是男人,有什么话跟我说吧。”
没想到那位男乘客竟对女列车员说:“你不是人。”
女列车员发怒了:“你怎么骂人?”
男乘客说:“我没骂你呀?你说你是人,就拿出你的人证来证明你是人。”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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