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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全芳歪曲事实,无良商家害人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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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3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是余小莉,本人就王全芳的贴子做以下回复,在此本人郑重声明,此回复内容真实,无任何虚假。
    
    事情的经过:我于2011828日到王全芳所经营的章飞一绝美容店去做去痘美容,治疗加后续费用共14000余元,王全芳承诺,把暗疮和粉刺全部去除,轻者20天,重者3个月到9个月,否则无效退款。当时王全芳把我的脸照相取证,以便和治疗后的效果做对比。(协议书及收款收据和第一次的照片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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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事与愿违,经过治疗,我的脸不仅没有变好,反而变得红肿溃烂,奇痒难忍,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王全芳则解释说这是治疗的正常过程,但是经过了长达三年的治疗,我的脸不但不见好转,反而越来越严重,弄得我天天不敢出门,身心倍受伤害。(治疗后效果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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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8日,我再一次去找王全芳协商脸部治疗的相关事宜,经协商,王全芳承诺于12月30之前把脸彻底治好,或者由医院医治直到痊愈,全部医疗费用由王全芳承担。(当时协议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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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份我到仁寿县人民医院治疗,经检查,医生提出脸部损坏严重,需要长期的治疗。第一周的治疗共花费1300多元,我找到王全芳,她给予了报销:第二周治疗花费1600余元,当我再去找到王全芳报销时,她不予理睬,态度极其恶劣,并拒绝承担以后的任何费用。之后,我一边治疗一边多次找到王全芳协商此事,她不但不负责,还用污言秽语进行谩骂侮辱,让我身心备受伤害。直到2014年7月份,我的治疗费用已经达到2万余元(治疗单据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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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5日,我准备再次找王全芳协商此事,由于之前她的态度非常恶劣,我的母亲决定陪同我一起。当我们说明来意后,王全芳破口大骂,我忍无可忍,想起这么长的时间以来我所受到的种种屈辱,一时冲动之下,伸手抓了她的头发,她也毫不示弱,我们就扭打在一起。见此情景,我的母亲上前来劝架,王全芳的老公从店外冲进来,不分青红皂白,用手上的铁茶壶用力砸向我的母亲,导致我母亲颅骨破裂,血流满面,发生失血性休克,昏倒在地。王的老公还未停手,被旁边的人紧紧抱住方才作罢。过程中导致我和王全芳各有不同程度的受伤。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我母亲的照片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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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的手也被打得鲜血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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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事件的全部经过。
在这件事情中,我首先对先动手抓头发的行为做出道歉,并且也为此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拘留10天)。但是,在整个过程中,我的身心所遭受到的创伤,积累的医药费,我母亲身体受到的伤害,也应该有人来承担。现在是法治社会,我会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我的正当权益,还我一家一个公道。
                     
                                                              余小莉
                                                               201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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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14 02:32
这个照片根本就不是余晓丽

发表于 2015-5-14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0.190.158.x 发表于 2015-5-14 02:32
这个照片根本就不是余晓丽

你怎么知道不是她本人?能说细点不?

发表于 2015-5-14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真如楼猪所说,就应该给她点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14 10:45
是不是化妆的照片

发表于 2015-5-14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余晓丽是个什么东西?这世道什么都在变,你怎么还是那张脸,你怎么还是这张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14 23:05
仁寿县章飞一绝的王全芳谁敢惹,太霸道之人,专门做骗钱的行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14 23:21
是不是阳光步行街的章飞一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14 23:23
那个店经常发生打架事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16 02:08
王全芳住院期间大闹住院部,把医院饮水机花盆都砸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16 10:42
广东的用户居然知道眉山仁寿医院的事,太高科技咯吧。余她弟就在仁寿县医院上班,层多次找人去威胁王全芳,让别人生命再次受到伤害。人心啊????!!!!

发表于 2015-5-16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RE2_QG5J~8N1PD2])FI@8`6.png 驳:余小莉的声明:王全芳歪曲事实,无良商家害人不浅


第一,

余小莉说:治疗加后续费用共14000余元。

反驳:

     我们是有合同的,那儿全是有记录存档的,治疗几千,还有后续保养,一个月50元的保养液,总共余小莉拿了几次????!余小莉来拿一次签一次字,这都是实实在在的,不是随便哪个能说的。

第二,

余小莉说:经过治疗,我的脸不仅没有变好,反而变得红肿溃烂,奇痒难忍,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

反驳:

     我们签有合同,治疗期完后才开始保养,保养期自行买保养液50元/瓶每月,且还是买一次签一次字,试问没好,余小莉怎么会买保养液来用,还买了一段时间。其次我们这个产品的治疗过程就是这样的,做之前我们都会告知每位顾客。经营十多年来,一直都是这样的,顾客也都是看到别人的过程和效果后才来的,我们手上有很多顾客的前后对比照片,包括过程中的照片。

第三,

余小莉说:王全芳则解释说这是治疗的正常过程,但是经过了长达三年的治疗,我的脸不但不见好转,反而越来越严重,弄得我天天不敢出门,身心倍受伤害。

反驳:

     顾客签字买保养液的存单上清清楚楚记载你好久开始拿的,时隔多久没来拿了,这绝对不可能造假,因为我们签字的单子是和别的顾客签单一起的,余小莉的签字和别的顾客签字这都可以拿来鉴定的。试问余小莉一年多没来拿保养液了,合同上写的很清楚,没用保养液几个月则无效。

第四,

余小莉说:2014年5月28日,我再一次去找王全芳协商脸部治疗的相关事宜,经协商,王全芳承诺于12月30之前把脸彻底治好,或者由医院医治直到痊愈,全部医疗费用由王全芳承担。

反驳:

     余小莉咋不说清楚中途发生了什么,余小莉一年多没来用了其他的,脸满是大痘红肿的,主动跑来找我,说还是只有我的产品才能治疗她的顽疾,平时余小莉嘴巴很甜,王姐过去王姐过来的,所以我就当做好事,还是免费做的。我纯粹是太相信人,做好事做成这样,验证了农夫与蛇的故事,也如同现在所说的做好事反遭讹的现象。所谓的协议,余小莉找人来了几次故意闹事,甚至还说话威胁我,我为安全起见才安装了三台摄像头。

第五,

余小莉说:2014年6月份我到仁寿县人民医院治疗,经检查,医生提出脸部损坏严重,需要长期的治疗。

反驳:

     我们所有顾客在治疗期间,都会有一个烂脸的过程,医生不了解这个情况很正常。余小莉已经做过一次治疗了,难道还不清楚吗?余小莉就是故意找茬,余小莉咋一开始不去找医生医院,咋会主动找上门来求我做第二次治疗呢???!!!

第六,

余小莉说:2014年7月25日,我准备再次找王全芳协商此事,由于之前她的态度非常恶劣,我的母亲决定陪同我一起。当我们说明来意后,王全芳破口大骂,我忍无可忍,想起这么长的时间以来我所受到的种种屈辱,一时冲动之下,伸手抓了她的头发,她也毫不示弱,我们就扭打在一起。

反驳:

     说话要凭良心,余小莉到处诋毁我的产品,到处联系我的顾客乱说,余小莉咋没说呢?当天见余小莉与其母与其邻居大妈三人来,我好言好语的,还叫店员给她们倒水拿凳子坐,视频上一清二楚的,我发誓绝对没有破口大骂,甚至是余小莉、其母、其邻居大妈三人言语积极恶劣,还在我脸上动手指指点点的,要说“你去拿刀三”等话来激将我,全视频一清二楚。其次,余小莉一手提起我头发拖在地,与其母亲打我,全过程我没任何还手。其邻居大妈就故意挡住故意做做样子,看来一切都是在余小莉等人的谋算之中。

第七,

余小莉说:我的母亲上前来劝架,王全芳的老公从店外冲进来,不分青红皂白,用手上的铁茶壶用力砸向我的母亲,导致我母亲颅骨破裂,血流满面,发生失血性休克,昏倒在地。

反驳:

     一开始余小莉从我背后一把抓起我头发往地下一拖,其母亲就上前与余小莉一起对我进行殴打,殴打过程中我完全没来得及反应。我老公在门市外还耍着手机,手上提着随身携带的温水壶,透过玻璃门看到在殴打我,在门外大声喊“住手!住手!住手!”她们完全没停下来,他上前来拉,试图用手推开她们,余小莉同伙的另外两个男的(其中一人来过门市两三次,是在仁寿公安局上班,另一人至今不清其姓名)一把就把我老公拽出去,任其两人对我进行殴打,她们都是事先有预谋的。其次,视频一清二楚,余小莉拿起玻璃杯试图超我老公头上砸去,我老公只能躲,余小莉的母亲额头上的伤口是他们自己人在抢(给他们倒得水杯)玻璃杯的时候,磕在她额头上的。再其次,余小莉其母亲在现场从未昏迷休克,还很有精神地从门外走进来故意坐在地下,还把我们的温水壶抢去在地下重敲,致使温水壶有个很大的凹痕。

第八,

余小莉说:我母亲的手也被打得鲜血淋漓。

反驳:

     余小莉母亲手上的血全是她自己额头上被自己人抢玻璃杯是磕出血的血。何以说成是被打的呢????!说话要有良心,人在做,天在看!

第九,

余小莉说:在这件事情中,我首先对先动手抓头发的行为做出道歉,并且也为此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拘留10天)。

反驳:

     仅仅只是抓我头发的行为吗?怎会致使我全身上下瘀青,当场昏迷,不省人事,住院一百多天,怎会致使我生活不能自理的后果吗?用铁锅砸我的头部,指甲抓伤我的脸部,用玻璃杯砸我老公头部等故意伤害我的恶劣行为呢?视频上都有的。其次,事情发生后,从未道歉,现在这样一句算什么?其后,对余小莉及我老公(前来大声呼喊“住手”未果,上前试图拉开推开对我殴打的人)相同处罚行政拘留10天,对他们人只字未提。补充的是,派出所一来,那两个男的就走了,余小莉对外宣称我们联合打伤其母。我只能对此无语,相信人在做天在看。


   事情发生过后,家人亲戚朋友一直悉心照顾我,开导我,积极给我做心理治疗。全身心的投入在我的治疗、恢复及健康上。我们也一直相信我们视频、材料、证据等一一具备,也相信派出所,公安局会做出合理公正的裁断,其间没有做任何举措。直至对我老公进行行政拘留时,我们都傻眼了,怎么会这样?我们咨询后说可以行政复议,我们也选择再次相信法律,直至复议坚持原判。我们心痛了,我们有苦说不出,有怨没法伸,我提出伤情鉴定也被派出所阻止。原来对方实力太强大了:余小莉是仁寿县教育局职工;其父亲是原仁寿一中大名鼎鼎的余校长,(还是人大代表);其弟弟是仁寿县医院的内部职工;其中一男的是在仁寿公安局上班,他的哥哥也是公安局内部工作人员。而我们都是本本分分的生意人,靠自己的劳动从一位农民奋斗到现在。我现在真的是走投无路了。

    我始终相信:人在做,天在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17 13:28
我在章飞一绝祛斑现在脸上留下非常明显的疤痕,我认识在那儿做了美容脸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的朋友,余小莉如果你需要联系我可以帮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17 15:11
随便拿张照片就说是别人整的,哪个信?以后商家只会越来越少咯。
发表于 2015-5-17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容坑人的事还少啊!有钱人还偏到无资质的地方。我觉得有点自作自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17 17:44
仁寿无良商家的商家多,她们把钱整到手就不管你,那些没有资质的商家你去美容不坑爹才怪,你要想找他退款他给你两个东说西说,还要你继续投钱进去,都是骗人的,我们的政府应该大力整治那些无资质的商家

发表于 2015-5-17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0.190.158.x 发表于 2015-5-14 02:32
这个照片根本就不是余晓丽

把眼镜戴起。不要睁眼说瞎话

发表于 2015-5-17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年老酒 发表于 2015-5-14 14:41
余晓丽是个什么东西?这世道什么都在变,你怎么还是那张脸,你怎么还是这张脸?

看你就是这个商家。5.14注册。肯定是来找骂的

发表于 2015-5-17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吵个球。只有走法律途径才能解决。

发表于 2015-5-17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余小莉闹事前,本店监控所拍其脸部恢复实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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