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官员们不要忘了,当年的南街暴力拆迁,最后被判定,行政违法!上了今日说法!给你们集体回忆下,盐亭的正能量!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一审法院应审理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但是它却只审了原告的行为是否合法,违背了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遂要求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2002年的11月,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此案后作出判决,判决盐亭县政府旧城改造程序违法,但是由于原告没能提供要求赔偿的证据,从而驳回了原告的行政赔偿请求。
历时3年,经过两级法院的4次审理,余克明他们最终打赢了这场行政官司。但是由于被强制拆迁,19户居民目前还在临时住所内居住。狭小的房间阴暗潮湿,墙壁斑斑驳驳,安置了几个简单的家具后就显得十分拥挤了。而余克明一家4代人在这样简陋居住条件下生活了3年。这场官司打完了,但是当初余克明他们被强制拆迁时,因为和航通公司一直无法就拆迁安置补偿问题达成协议,最后是由盐亭县建委中间裁定的,而县建委维持了德阳航通公司提出的安置补偿意见,余克明他们对裁定也不服曾起诉到县法院。目前,他们还在等待着这一案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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