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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新都水沐天城小区不合理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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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5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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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小区物业发给业主的签字单,没有不同意选项,只有涨价选项,这叫协商吗?这叫选择吗?业主难道是菜扳上的鱼肉,只有被选择被宰却不能开口说"不"吗!这样不合理的签字单投诉到香城新都网,却被房管局敷衍答复了事,网友们评评理,这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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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15 12:25
主要是那个业委会是虚假的,从来没见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15 12:27
据说是欺骗业主手段,冒充业委会同意,得到“合理合法”的涨价理由。现在他们小区晚上车子乱停一坝坝,太恐怖。

发表于 2015-5-15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物管方有什么权力自定服务合同条款,单方定价涨物管费,这是无视小区业主的存在,物管背后靠什么势力支撑,如此猖狂,
发表于 2015-7-12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水沐天城小区维权业主申明
各位水沐天城小区业主;
  所谓业委会宣称与物业公司无关系,业委会中部分成员是开发商和信公司的人,众所周知:和顺物业公司是开发商和信公司的子公司,相互存在利益关联,现业委会主任梁志刚和其他委员在和信公司担任不同职务,和信公司的人员掌控由和顺物业服务的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绕过法律的约束(本人及其近亲属不得在为本建筑区划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职)把持水沐天城小区业委会,究竟是谁在欺骗业主,欺骗政府,歪曲亊实,扰乱视听,图谋不轨?
  本小区仅仅使用7年管网,监控,楼宇对讲等设备,设施就老化了,是房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还是想要套取业主的利益(如动用专项维修基金)?如果不是在肖林社区协调会上业委会主任梁志刚,刘小蓉委员自曝:正在与物业申请维修基金走提取程序,业主还不知道,又要被蒙骗?又要被代表,在这些事上业委会置法律规定不顾。一次次代表了我们。
  未公示和召开业主大会擅自与和顺物业公司续签合同,业委会未经业主授权那怕伪造的签名都沒有,竟敢私下续签合同,还敢标榜公平,公正维护了业主利益, 业委会依靠业主了吗?无视业主,勾结物业掘取业主利益,业委会还有一点做人的基本道德底线吗? 这就是业委会所谓的公平,公正维护业主利益吗?业委会的险恶用心昭然若揭,路人皆知。
   (成都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九条眀文规定表决票的方式要体现投票权数,表决事项,赞成、反对、弃权选项及示范符号,有效与无效票的提示,以及业主本人签名等内容。业委会按照该规则征求了业主对物业费涨价的意见吗? 业委会对物业的监管形同虚设,物管在没有任何监管情况下拿着容不得业主有不同意见的霸王条款单,欺骗,伪造业主签字,然后杜撰了同意比例达到其目地。这就是你们所谓的公平,公正维护业主利益吗?
   (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法利用建筑区划全体业主共有部分或者相关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共有;经相关建筑物内双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方可使用,你们通过了业主吗,凭什么代表我们?拿一份漏洞百岀所谓2015年收益报告就能说明问题。这几年的账能交得出来吗?能通过审计吗?
  如今有20%以上业主签名提议变更业委会,达到召开业主大会表决的要求。这是国家法律赋予我们业主的权力。“所谓业委会”无视街道和社区的一再催促,想方设法阻挠召开业主大会。
请你们记住:水沐天城小区是水沐天城业主的小区,不是你们姿意妄为的地方。
        
                       全体维权业主
2015年7月10日
发表于 2015-7-12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业委会运作工作报告替业主问一问
业委会的成员们:
  自你们所谓业委会成立自今,真正维护了全体业主的权益了吗?你们真正履职尽责了吗?
  1、业主委员会部分委员为和信公司员工,请问和信开发商与和顺物业是什么关系?在一个老板的掌控下两家公司从成立之初其目的昭然若揭:逃避法律的约束(本人及其近亲属不得在为本建筑区划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职),以达到合法盘剥业主的目的。
2、按公示你们的业委会成立于2012年,为何在2013年11月才收集到881户业主的书面同意书?难道你们是成立之后才去征求业主选票吗?
3、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60日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是否续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表决。双方续约的,应当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不再续约且需以委托方式管理的,业主大会应当及时依法选聘其他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选聘方式、具体实施者、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等进行表决。你们按此明文条例举行过业主大会对主要内容等进行过表决吗?至今日你们能拿岀以任何形式表述的业主签字同意书吗?
4、物业费涨价你们做到了公平,公证吗?且不说霸王方式和条款,请问召开业主大会了吗?投票计票遵照投票的基本操作规范吗?有谁能为投票最后公证?你们敢把欺骗和伪造业主签名拿到业主大会曝光吗?
5、成都市物业管条例 第五十二条 利用物业共有部分设置机动车停放位的,其车位设置、管理、收费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小区占道收费你们听取过业主意见吗?你们私自决定尚罢,抽取停车位现场有你们业委会的影子吗?更为可笑的是已经花了4万多的人工费。分赃够快的!
6、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是开发商应该配备的,使用过程的维护改造费用是物业的本职工作,小区公共设施保管,維护,更新等更是物管日常工作,物管本职工作,对本属物业的工作大包大揽,对业主的诉求置若罔闻。这是什么样性质的业委会?
7、七年时间你们业委会了解过消防,监控,楼宇对讲的使用状况吗? 发布过物业服务的报告吗?凭什么接受物管使用维修基金的方案,不是这次业主维权知道此亊,你们又会全权代表业主同意了吧。
8、你们业委会成立至今,对小区收益何时公布过,现在在业主的一再逼问下终于“憋”出一份破绽百岀所谓的2015年的收益报告,可以想像过去几年更是何等混乱。
法律规定20%以上业主提议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如今我们征得20%以上业主签名提议变更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并征得街道和社区同意,何来“部分业主无理维权”。倒是这几个死活赖在业委会位置上的人动机让人疑惑:怕一旦丢了位置,罪行败露还是没有达到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你们真正做得怎么样,业主认不认可,拿到业主大会上晒一晒便一目了然。可是你们迟迟不敢召开业主大会,在心虚什么?
我们全体业主倒要奉劝你们: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全体维权业主
2015年7月10日

发表于 2015-7-12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街道办和社区不做为,不顾达到小区业主百分之二十签字改选业主委员会的要求,极不负责的逼业主走岀小区去上访

发表于 2015-7-12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委员会部分委员为和信公司员工,请问和信开发商与和顺物业是什么关系?在一个老板的掌控下两家公司从成立之初其目的昭然若揭:逃避法律的约束(本人及其近亲属不得在为本建筑区划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职),以达到合法盘剥业主的目的。

发表于 2015-7-12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规定20%以上业主提议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如今我们征得20%以上业主签名提议变更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并征得街道和社区同意,何来“部分业主无理维权”。倒是这几个死活赖在业委会位置上的人动机让人疑惑:怕一旦丢了位置,罪行败露还是没有达到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你们真正做得怎么样,业主认不认可,拿到业主大会上晒一晒便一目了然。可是你们迟迟不敢召开业主大会,在心虚什么?

发表于 2015-7-12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市物业管条例 第五十二条 利用物业共有部分设置机动车停放位的,其车位设置、管理、收费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小区占道收费你们听取过业主意见吗?你们私自决定尚罢,抽取停车位现场有你们业委会的影子吗?更为可笑的是已经花了4万多的人工费。分赃够快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2 17:33
脑残的伪业主委员会

发表于 2015-7-12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声] 请求上级政府对新都镇街道办亊处面对辖区百姓正当䜣求推诿,惰政,不作为进行调查请求上级政府对新都镇街道办亊处面对辖区百姓正当䜣求推诿,惰政,不作为进行调查
  我们是新都区新都镇街道办亊处辖区內水沐天城小区业主,因小区业委会违背业主意愿,在未经小区同意表决情况下,私下与和顺物业公司续管物业管理合同,其后採用霸王条款方式欺骗业主签字物管费上涨百分之三十,不容业主对涨价问题有半点不同看法和意见,在地面停车未经安全道路规划情况下,业委会支使物管自主岀卖地面停车位,对业委会这一系列不正常的行为激起了业主公愤,按四川省物管条例,成都市物管条例及成都市业主大会议亊规则和活动规则,征集了四百余业主签名,达到了有百分之二十业主要求改选业主委员会的规定,2015年6丹8号我们将要求更換业主委员会申请及业主签名递交至肖林社区,街道办亊处相关领导并申诉了申请理由,6月14号左右街办组织业主代表,业委会成员在肖林社区开协调会,一至同意召开业主大会,对改选问题尊从业主意愿,责成业委会一周內贴岀召开业主大会通告, 时至今日时间将近月余,业委会一味推诿不岀召开业主大会通告,期间业主代表多次要求社区,街办督导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开始领导就推诿认为自已只有督导责任而无领导责任,最后竞然让我们自已去找业委会协商此亊,这是政府的作为吗?自已协商还要政府部门来做什么?我们按正规程序来维护自已的利益得不到支持,非要逼着众人维权上访,堵路,堵门形成群体亊件才能得到你们重视和解决吗?被逼无奈业主咋天开始在小区拉上维权横幅望引起政府重视,我们不希望去区委,区政府上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2 18:11
就是太不要脸了
政府有些工作人员,也该清醒一下了,中央三令五申强调,老百姓的事无小事,这是什么意思不懂吗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要求召开业主大会,公开丶公平丶透明地改选业委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2 22:18
顶起

发表于 2015-7-13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街道的不作为加剧了该小区矛盾的激化,应该问责社区政府,光拿钱不做事,不作为要之何用?

发表于 2015-7-13 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水沐天城全体业主的诉求,那可是一千多户的大小区,不及时加以协调,等到事太扩大那就费功夫了,切切

发表于 2015-7-13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改选业委会,使我们的小区更美、更和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3 08:36
水沐天城开个业主大会就那么难吗?

发表于 2015-7-13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更为可笑的是已经花了4万多的人工费。"  4万多人工费是怎么形成的,嗮下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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